雲之冰清 wrote:
汽、機車主 〜只能聯繫到汽車主理賠人員、機車肇事人聯繫不上,汽車肇事人員有請和泰產險公司聯繫、需要先傳車損照片、和維修車行報價單=感覺是不是要經過他們和泰認可,樓主才能維修?…………之前樓主一樣有處理過家人的、當時對方產險公司沒這麼……精算?當時家人的機車就直接修、對方產險公司也沒囉嗦甚麼?最後和解賠錢就這樣
我自已發生車損時,對方也是有保全險,也是叫保險公司打給我,當天打給我時正在開車,我叫他明天再打,之後隔天、再隔一天就沒打給我了,我回播也沒接了
於是我打給肇事方,跟他講保險公司只打給我一通,之後就沒聯繫了,我管你有沒有保險,如果你給我這樣搞,麻煩你跟保險公司講不用打給我了,以後我就只接你這電話,保險公司我不接,你是當事人,保險公司怎做我不管,你自已負責保險公司溝通協調好,再跟我溝通,你就當個中間人傳話的
之後電話就很順了,還沒等到初判表,第三天就去修車了,車修好就牽車了
你要搞清楚,保險公司是幫車主處理,你主要窗口還是對車主,不過等到初判表出來才能賠償是真的,但你也可以先跟車主講,我這幾天的交通費用要由你來支出,單據會給你,或是先修你自已再想辦法跟保險員討論
記住,你要對的是對方車主,是保險公司代為處理的
weaber回答
我自已發生車損時,對方也是有保全險,也是叫保險公司打給我,當天打給我時正在開車,我叫他明天再打,之後隔天、再隔一天就沒打給我了,我回播也沒接了…………….
以下恕刪
樓主以前也有處理過家人的,當時情形就像您說的,溝通很不順暢。事故車主推給保險業務員、保險業務員又不聯繫又再打回去(或許他們立場都要等初判表?)…….然後互打好幾次、一直搞得我很煩,我後來直接嗆聲說你們肇事的,都不主動聯繫是要怎樣?要我一直打過去又互踢皮球?是怎樣?後來對方業務員可能也不想承受我的不耐直接掛斷!
(後面猜的)業務員可能是覺得禍是車主闖的;...............關他屁事?
但車主可能覺得業務員領我薪水、出事了當然是業務員去處理、不要找他(車主)、不然他的錢付你薪水幹嘛?
搞得欠債的好像比債主還兇(比喻)!所以最後樓主幾乎都不敢說啥、默默等到最後初判表終於出來了、樓主才敢打去聯繫業務員。過程中還不敢發洩內心不滿、因為深怕要不到賠償?.......到最後車主還真的都沒再出現也不聯繫、我都直接對保險業業務員.............
所以結論怕這次太強勢又會像上次一樣?再加上我們這次是多人事故:肇事者2方、受害者3方……..怕發生或衍生出一些不是SOP標準流程裡面的情況(P.S我一樣有問事故方代表 是否都不用聯繫他?直接找保險員.....他回對)
家人之前也是知會後直接修車,等不了一個月,後和解日現場賠償後離開該公司
但這次例如有某大回應 估價單是估價單,肇事方未必全額賠償您估價單上?甚至只賠6000……..我傻眼、都懷疑若真是如此6000我機車能恢復到上路嗎,懷疑?
或者若報廢,肇事方賠償給你的 是殘值? 還是賠償你估價單上維修費?
先前處理家人的沒碰上這種作法阿 維修費多少.......對方產險公司就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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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也可以先跟車主講,我這幾天的交通費用要由你來支出,單據會給你,或是先修你自已再想辦法跟保險員討論
謝謝!!
有聯繫、說了、除了醫藥、機車維修費、也包含事故當天我染上血漬和柏油漬清洗費、還有需要交通工具代步租賃機車費用
解答之前一些統整的疑惑:
1原本以為A汽車B機車相撞導致B機車噴飛波及到樓主C機車;原以為是B向A汽車求償或互賠…….然後本樓主C機車向B機車求償→→但結局是A全責所以連帶賠償本樓主所有費用(醫療 維修 財損)
2有其它樓分享會有車輛折舊理賠問題?……本樓主自己做了功課google資料後、若背後肇事有產險公司負責出面處裡的案件,只要維修費低於10萬以下、保險公司都會全額認賠;臉書有人分享維修費6萬全額理賠的案例→→本樓主維修也是全額賠償、對方產險公司不囉嗦、也沒有現場車行調查!
P.S但前提是維修單上該修的修、不要心存敲詐、相信對方公司也不是傻子?.....最後被要求附上維修單據+車行官方店章或統一編號証章、若有發票也一併附上了!
3本人因為有外傷、擦挫傷〜結痂好了之後受傷部位依然腫脹瘀青,除了持續復健治療(超音波 電療)、若醫生建議打震波治療是可以向對方求償理賠的、且自己若有意外險 實支實付=在額度內一次1500-2000的震波治療,也能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因為怕打了很痛所以樓主放棄沒有打、只有持續復健很久!!(富邦意外險額度內確定賠)
4和解過程〜若背後是產險公司出面處裡的話→→現在流程都是要先寫和解書,寄過去先給對方公司、對方公司再依據你所提供的匯款帳號、將理賠金額匯入你當事人提供的帳號。
一式三份內容是(同意和解書、強制險理賠申請書含所提供帳號、同意調查病例聲明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以上都是必簽的少一樣都不行;即便是樓主對最後文件不同意,為了拿到賠償金還是簽了、把事情結束!
P.S不用怕對方公司拿到和解書不賠償?和解書上有壓日期若收到和解書15日內不匯款=和解失效→→→相對若有急需賠償金、或者覺得當面和解比較放心,那就強勢點、只同意現場和解……….聽說都能協商談!樓主自己是經過12天作業流程 、收到簡訊通知和解金入帳戶 、再去查收!!
以上流程求證過富邦產險、新安東京海上、和泰產險
最後希望整篇文章樓主、各樓所分享經驗……能幫助到以後需要此資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