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到防禦性行走,
就會有人 跳出來說: 又在檢討 受害者...
在 越南 騎機車或是開車走跳這麼多年,只有一次車禍被波及到。
因為對向兩台機車發生碰撞,對向機車彈射到我的機車...
不過 因為 有事先瞄到事先減速,所以只是摔倒擦傷。
至於 在越南,夜間或是光線昏暗時 過馬路,
我都會開啟 手電筒 爆閃檔位,
手電筒 中心光斑 "斜向行走前方45度" 約 1-2M
作為【鬼探頭】的 前導光斑,讓其他車輛能注意到。


在越南 過馬路穿越 車陣 時,附近 卡拉OK 人員都是高舉單手揮手
或是舉一面紅旗搖晃 帶客戶過馬路....
當他們看到我過馬路,掏出掛在褲袋的小手電
用 爆閃光斑 做為前導時,不禁投以 關注和認同的眼神。
但是問到手電價格比超市買的還貴許多時,又縮回去了...
行人的行走安全,不能只靠 法規、制度或是車輛的 被動安全,
防禦性行走(主動安全) 才是 基本功。
如下面 2023年5月8日 下午 接近三點 台中清水貨櫃場 剛發生的事件,
越籍堆高機司機 和 貨櫃拖車司機 的偶遇,如果 貨櫃拖車司機有防禦性行走觀念
或許 這次事件就不會發生了。

在觀看車禍事件發生影片時,我會去思考 有何方式可以避免發生?
從而提升自己及家人的 危機意識(主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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