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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4202103
以目前情況看來, 依法院判決, 他能提出的單據應該不到8千;
但是你的傷害刑事易科罰金, 保險不會幫賠, 要從自己口袋繳3萬給國庫.
也就是他不爽之後, 可能寧願拿不足8千, 也要你掏出3萬給國庫.
這時候和解, 對方會要5萬和解的價碼,
就是保險公司的2萬+你要付出的3萬(不管你是給國庫, 還是給對方).
現在降低傷害的策略是:
與其兩敗俱傷, 他拿不足8千, 而你交給國庫的3萬他也拿不到.
不如你道歉, 請他撤告拿保險公司的2萬, 這時可能你需要額外加碼.
當然額外加碼也不能太多, 不然你也爭一口氣, 就還是繳給國庫吧.
其實本來8千就可以簡單了事的...

個人積分:615分
文章編號:84202934





這樣讓檢察官起訴好了。



過失傷害哪有什麼基本起跳3萬元,這樣是判30天。隨便網路上找判決文,也有不少10天或是20天 還有各位數。
過失傷害,只有受傷。都會成立比較多,除非和解。對方撤回告訴。

至於賠多少,那是民事庭。


我還有遇過 對方跟保險公司都不打算賠的,醫藥費已經破3萬了。

車主說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 要當事人同意。
你是去年什麼時候發生的。
可以要10萬為什麼只要五萬。 民事庭可以要更多。收入高判賠更多。
對方只是在賭你 沒經驗。
法院判決 也不會太離譜。扭到5 萬。那骨折,住院開刀。刑事判決 賠到頂嗎?! 10萬。


受傷的人 不會把住院費,跟不能工作都算進去。只是不到10萬的費用。精神賠償都還沒加進去。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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