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前一刻才打方向燈的原因

加一條:
打了就轉又不會被罰,為什麼要提早打?

常常在路口遇到對向沒打方向燈應該是要直行的車,等他通過後我要左轉彎,結果對方到路口方向燈一亮,馬上就右轉彎了,OOXX...,本來應該是我有優先路權,因為對方不打方向燈變成我要禮讓他!
fanrien
典型的垃圾仔,濫用直行車路權行駛轉彎事實,很多機車乾脆連打都不打,在那邊讓牠們跟傻子一樣,所以轉過去後我都會玩一下牠們
ar3a wrote:
如果我轉彎前一刻才打(恕刪)


手忙腳亂,雨刷跟方向燈分不清楚。
ar3a wrote:
如果我轉彎前一刻才打(恕刪)



提早打是讓後車有餘地可以先切換車道或是禮讓,
只有神經病才會有其它想法而搞出這麼多花樣。
strayvet wrote:
加一條:打了就轉又不...(恕刪)

打了就轉,發生車禍是全責。

打了10秒以上或在路口前30到60公尺打方向燈。,依然發生車禍後車有可能有肇責。
stone668 wrote:
讓了4台車過去 結果到第5台車 我看到距離夠
就緩切了過去
(恕刪)

距離夠不夠,這個比較難說。
畢竟距離夠不夠,幾乎所有人都是看感覺。
但一樣的車距,有的人速度較慢,有的速度較快,到達的秒數不會一樣,需要的煞車距離也不一樣。

在假設後方沒超速的情況下,要單靠車距判斷能不能轉,不是不行,不過依照個人經驗,覺得這個安全車距最好抓寬鬆一點比較保險。

當然我不是說您不對,畢竟您如果真的讓四台車了,不像是會搶快的駕駛。
只不過您不會知道那些陌生駕駛有沒有搶快的壞習慣,所以緩切的過程不宜一步到位,反而比較建議讓先讓車身微微往旁邊偏移一點點跑一小段路,後方車就會警覺到這輛車可能真的要轉了,起碼後方車會先降低車速。

stone668 wrote:
然後一下車說 他不知道我會切過去.......(都打燈了半天)

再來為了不賠償 事後又改口說我突然切過去 他沒看到 他直行車有路權
(恕刪)

如果能證明您真的有打轉彎燈,那對方其實沒辦法用自己是直行車這點,說自己沒肇責。
直行車超車已經打轉彎燈的車輛有無肇責?這法院早就有案例了。
唉....每次要轉彎方向燈都提早打了10幾秒,機車還是無視於方向燈繼續往你的右邊鑽,不然就是本來離你很遠的看你要右轉了就給你突然加速狂衝不讓你轉....
不過那種轉彎前才打燈的真的很令人討厭,行為不可取,感覺就是存心占人便宜
fanrien
你右邊門沒關好吧,沒貼死路面邊線他們一定鑽,貼死之後還鑽的就可以檢舉行駛路肩,怎樣都贏
webb6688
誰知道你是不是要停車
提早打方向燈 後車故意快速切換車道超車 相撞後 這算誰的問題比較大
fanrien
聽你鬼扯
ar3a wrote:
如果我轉彎前一刻才打(恕刪)


我是不會轉前才打燈,但是常遇到我打很久,遠端的直行車還特地衝過來不讓我切…

所以打不打燈是一回事,能不能切還是要靠狠勁才行…
ar3a wrote:
如果我轉彎前一刻才打方向燈,原因從高到低如下(想法而已,實際上我都乖乖遵守交通規則)

1. 先打就輸了(不自由的感覺,不打燈前,我愛直走就直走愛轉就轉,打了感覺像認輸,我只能轉)

2. 不愛被摸透(神秘感讓我感覺高人一等)

3. 乖乖牌很遜(你覺得抽煙坐電梯看到禁煙標誌就慌忙熄掉比較帥,還是眼望斜上,優雅的吐一口濃郁的煙圈打在禁煙標誌上,然後冷笑一聲比較帥?)

4. 幹嘛多此一舉?(我停轉彎車道當然是要轉啊,先打著方向燈感覺很白癡)

5. 方向燈的聲音很吵(噠噠噠的時候很像死亡計時器)

6. 我很節省,守護愛車(大燈都捨不得打了,方向燈當然轉彎時再意思1,2下就好)

7. 懶的打(下班累死了,手根本不想多動)

駕照雞排換的
確定後面無法超車再打....
不然打了馬上就會聽到後面催油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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