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chih wrote:前幾天在一般道路我車速70被一台電動自行車超車,騎乘者沒戴安全帽。是該管管了.....。 這個現在有罰則去年警政署有一段時間加強取締過這車問題還是在於沒車牌,民眾無從檢舉起而已
sagatgod wrote:這個現在有罰則去年警政署有一段時間加強取締過這車問題還是在於沒車牌,民眾無從檢舉起而已 該掛牌就掛牌,該繳稅就繳稅,再不處理,我也要去把有牌、要繳稅的廢掉,再買一台來騎了。
曉得 wrote:由於電動自行車沒掛牌,民眾無從檢舉,警方也難以取締(恕刪) 第一,政府不是常常有意無意的「暗示」民眾檢舉浮濫,甚至研議限縮,怎麼又把「不利民眾檢舉」拿來作為電自應掛牌的理由?第二,按照某些鄉民說的,道路規劃不當才是民眾違規主因,應該得先解決這問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