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680828 wrote:這也証明如果有意要.(恕刪) 順序不太對~為避免失誤~應該要先上~再喝兩口就好~(誰知道你是~先上再喝~還是先喝在上~)就像是~板凳乃是隨處可得~無法證明是否故意~故為七大武器之首~也像是~身為汽車維修工~隨身攜帶板手~也屬自然~一時氣憤~順手摸到而已~也非故意~身為愛喝兩杯者~車上隨時備有幾瓶~非常合理~...心情不好~喝了點小酒而已~我感冒了~吃了點感冒藥而已~...哪知道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