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衝沙 ! 要我撞旁邊喔?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小黃在你前面不是?

我想……如果原本雙車道
然後兩車流切入單車道
都是拉鍊式一前一後入車道
所以……都看到小黃在前面了
還要往前衝和他撞…………
自己不讓 怪誰...

遇到這種 你又不讓

你不可能沒有責任

肇事比例 對方應該高一點點
不要以為裝了行車紀錄器就可以隻手遮天
前面車子一左一右依序匯入學不會嗎?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takeshimax wrote:
地點在蘇花改,中仁隧...(恕刪)


讓一下就解決了,爭3秒,卻讓自己處於危險之中
takeshimax wrote:
地點在蘇花改,中仁隧(恕刪)


讓一讓吧,小黃都已開到底了(槽化線),你還不讓他,沒有必要這樣吧!
大家都有病 讓什麼讓

是我就直接給他撞下去

照責我一錠比較小 而且我有保險

管他的
台灣計程車就是這樣啊!!
沒有開車的禮儀讓很多人討厭
我覺得其實開小黃的交通條款要多一點這樣才能讓他們素質變好
不然像這種素質只會讓人讓他們觀感下降
不過以防衛駕駛的角度樓主在他靠左時就要減速讓他不要硬來,台灣很多三寶這次小黃還會看,哪天遇到就沒看直接硬撞你
我會讓+1 純粹剩下單線道!無關是不是計程車
禮讓是建立在互相
計程車硬擠過來 開窗問候對方!?
還職業駕駛 咧

今天縮車道 我一定是打方向燈
緩慢切入 待直行車禮讓
若發生碰撞 只是花時間又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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