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高拐 wrote:
沒錯!沒營業執照(恕刪)


「公路法」第77條:「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違反依第七十九條第五項所定規則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或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並吊銷其非法營業車輛之牌照,或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停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並得吊扣二個月至六個月,或吊銷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V執業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經依前項處罰仍不辦理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公路法主管機關是監理單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主管機關是警察

自己想想怎麼檢舉吧

上面那個回你一邊跟車一邊報警的不對,那是無懸掛車牌的車輛才那樣處理
sagatgod wrote:
上面那個回你一邊跟車一邊報警的不對,那是無懸掛車牌的車輛才那樣處理

樓主發文
一直到10樓才說出重點
誰會知道???
曉得 wrote:
樓主發文
一直到10樓才說出重點
誰會知道???


我就知道啊

很明顯不是問車子有沒有懸掛車牌

因為如果是沒掛車牌他標題應該會用「外勞開無牌車載客」而不是「外勞無牌開車載客」
而且內文「外勞可以開車自己私下載客嗎?」語意主要是質問私下載客,不是寫「外勞可以開沒有牌照的車載客嗎?」
曾高拐 wrote:
不知道怎麼檢舉?(恕刪)


你可以假裝成外勞或是形容好聽點的歪果朋友
然後全程錄影檢舉
夠簡單吧
多汁軟嫩舒肥雞胸料理
曉得 wrote:
樓主發文
一直到10樓才說出重點
誰會知道???


講真的,只有你誤解很大。

"無牌(營業執照)開車載客"
"開沒有牌照的車輛載客"
語意很好區分。

不要惱羞
外勞可考駕照,只要有合法居留就行考
我這邊有外勞有機車駕照...

不過不行用私人車載客營業,這種是一般的普通駕照
有駕照但開沒有牌照的私人車...不管有無載客營業都不行
maxxsu wrote:


講真的,只有你誤...(恕刪)

我講的很清楚啊
grason00 wrote:
外勞可考駕照,只要有...(恕刪)

不知怎麼檢舉
maxxsu wrote:
"無牌(營業執照)開車載客"
"開沒有牌照的車輛載客"
語意很好區分。

樓主自己在3樓回答2樓寫這樣
大喇牙 wrote:
外勞有駕照?????(恕刪)

曾高拐 wrote:
有台灣駕照

既然開車有駕照
那當然會認為是開無牌車
不然交通警察攔車下來時
要駕駛請出示駕照?
還是要駕駛出示牌照?
曉得 wrote:

樓主自己在3樓回答...(恕刪)

OK!
現在知道就好了
爭這個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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