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頭 wrote:交通隊說看不到車牌,叫我逼出車牌再去找他....(恕刪) 每每看到這類新聞 民眾去報案 警察要民眾去蒐集更清楚的證據後再來報案我就會覺得年金改革是對的民眾報案 蒐集證據是警方的責任 甚至是警方才有的權力現在反而是要民眾蒐集完證據再來報案 否則無法受理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