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tom90 wrote:AYC-5392從交流道下來 不打方向燈 又游移不定 又忽然停在路口 能檢舉什麼呢? 你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直行車為何要打方向燈),(影片故意消音無法知道樓主有沒有打方向燈)不爽樓主靠近逼車而駛慢搖下窗戶(對方都被逼到邊線上了),如果對方有行車紀錄器反而可以檢舉樓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能檢舉什麼,檢舉你自己(又一棟樓要自爆了)
kisstom90 wrote:AYC-5392從...(恕刪) 民眾最常使用的人肉搜索,搜索後未經他人同意,任意散佈他人個資或隱私,侵害他人隱私權;一些遇到違規停車車輛,將車牌拍下,丟到網路上讓大家公審違停的車主,可能會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最近看到這篇文章,如果你隨意公佈別人的車牌號碼,可能就違法了喔,如果車主看到因而提告,不等你檢舉,你就先GG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