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從一開始5月就有問題了之前也有寄信局長信箱您好,您於105年10月5日所寄之電子郵件已收悉,回覆如下:首先感謝您的問題與建議,本局建置之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於105年4月30日啟用,均可上傳照片或影片(合併容量限制30MB),目前系統測試運作狀況正常,您可擇網路離峰時段或循原有之交通違規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重新上傳,將另有專人為您服務。大家都看的到問題,就他們小隊長看不到問題那麼多人反應也不是個案retry了快兩小時,上面的撇步都沒用阿 QQ
nrsiwlm wrote:retry了快兩小時,上面的撇步都沒用阿 QQ 按什麼F5沒用啦,進入檢舉頁面後,1.先填驗證碼,其他欄位都空白。2.按下最下方的'確認送出'3.網頁會跳到第一個必填的欄位(姓名)4.把空白欄位填好,選好照片5.確認違規地點的(縣市)(鄉鎮市區)欄位有填寫,這邊很容易漏掉5.再按一次'確認送出'這樣應該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