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大型車除超車得使用與外側車道相臨之車道外,應行駛外側車道。
有鑒於國道1號台北及高雄都會區路段交通量大,除主線車流外,又有多個交流道銜接都會區主要幹道,產生大量匯入及匯出之車流,而直行大型車依規定除超車外應行駛外側車道,與進出匝道之車流形成嚴重交織。
為改善壅塞問題,讓車輛及早選定車道,儘量減少變換車道,以增進行車安全,其中台北都會區部分,「圓山至三重」(22k至28k)路段,雙向開放各車種得依目的地選擇車道行駛,得行駛於各車道;高雄都會區部分,「鼎金系統交流道至五甲系統交流道」雙向路段大型車得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所有車道。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0&p=2234
鼎金系統交流道(362K)至五甲系統交流道(370K)
所以...可以檢舉
此外..
台北都會區部分,「圓山至三重」(22k至28k)路段,雙向開放各車種得依目的地選擇車道行駛,得行駛於各車道:
所以台北段可以行駛內車道
高雄都會區部分,「鼎金系統交流道至五甲系統交流道」雙向路段大型車得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所有車道:
而高雄的..不可以行駛內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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