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io wrote:
就算有注意到 大多也覺得是從路邊匯入到"外側"車道

結果居然是打橫直切內側...Orz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範圍包括四周所有的東西
所有的車都得當他是會亂行駛
過路口一定要當有人會闖紅燈
這些都是法律上應注意的範圍
若撞到就是未注意

踩油門如果沒把握不撞到東西就別踩
這是考駕照的基本守則
也是法院會認定的原則
事實又再一次證明
會違規的,根本就是不把別人安全放在眼裡。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現在的警查一定會說 : 違規動機不明確!
所以無法判定違規刑責!

蘭陽客 wrote:
影片最後面這一段也...(恕刪)


你好,由你截圖來看並不客觀,第一張照片是貨車到停子線前(就你截圖的這一刻)才變紅燈的!
之前是黃燈,那以他的速度和看到黃光的時間,在距離路口的這段,應該是煞不住!
就算煞住了,也整台停在路口中間了!!
所以他加速通過,應該還算合理!!(個人淺見)

knight1204 wrote:
你好,由你截圖來看並不客觀,第一張照片是貨車到停子線前(就你截圖的這一刻)才變紅燈的!
之前是黃燈,那以他的速度和看到黃光的時間,在距離路口的這段,應該是煞不住!
就算煞住了,也整台停在路口中間了!!
所以他加速通過,應該還算合理!!(個人淺見)


您的論述似乎很有道理
如果駕駛人在這樣的狀況下 被路口的違規照相機給捕捉到闖紅燈收到紅單
依您的論述去申訴 我想應該可以申訴成功免罰喔
蘭陽客 wrote:
您的論述似乎很有道理...(恕刪)

闖紅燈就闖紅燈
還有一堆理由?

蘭陽客 wrote:
您的論述似乎很有道...(恕刪)


印象中紅燈後好像有一、兩秒的BUFFER不會拍照......吧,如果有錯請指正!!謝謝~
我只是單純認為他煞不住而加速通過,如果是真的應該算闖紅燈被罰,
那也該受罰,無意見!!
qwer1 wrote:
闖紅燈就闖紅燈
還有一堆理由?

法律條文 規章 是死板板的沒錯
但人的行為是活跳跳的
所以不是每個人的違規違法情況都是完全一模一樣
檢警雖可以將它歸類於同一法條開罰或起訴
但不能拒絕嫌疑人申訴 抗告 上訴
不然這世上就不需要有律師這種專業人士的存在了
申訴 抗告 上訴是權利
得不得於成功就看最後具有司法裁判權的那一位了






蘭陽客 wrote:
法律條文 規章 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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