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網兄說到是我自己沒看清楚才會撞上去的!但事實上,第一樓的那照片,是站在店面的騎樓拍的,招牌燈一打下來,當然清楚,更何況現在的手機都越做越好,拍照的功能都很強大!我個人是用iphone6!而上圖,是撞完後,我馬上站在馬路邊斑馬線後一公尺拍的,對向有來車時又有大燈的亮度,且就跟某樓的網兄說的一樣,坐在車中的視角是低很多的!!在車子內看外面,更看不到那片車斗吧?做筆錄時警察也問:有沒有看到那台車?我說:當然有呀,不然我怎麼會靠這麼中間,只是沒看到車斗!!早上去原廠估價完,原廠說大約2萬多快3萬…算一算可以拿9000元代車費!不過,人都沒事就好…
very168168 wrote:有些網兄說到是我自...(恕刪) 小的是騎機車通勤的,看大大的照片真的越想越恐怖,在雨中的夜晚,路面反光及車燈干擾,這片尾門真的很難注意到。騎機車撞上真的非死即殘。故意放下來增加載貨空間實在太缺德。
abc2938 wrote:原來是這個原因阿 ...(恕刪) 也太巧了吧,你真的是看到我的車也!!!我去對面的聯想修現在在用的a720…硬碟壞了搞了3小時…哈!!!故意放下來還好,嚴重的是他們違停呀就連去派出所,他們也是併排在派出所的門口也!!警察不知為何也不開單,在派出所門口也這樣停也不管?而派出所前有紅線的車位,要做筆錄停紅線都比併排好吧?
壓力鍋 wrote:故意放下來增加載貨空間實在太缺德。) 其實他沒有違規...貨車載貨可以超長30%.只不過 必須加裝警示標誌(燈號)用以警示罷了.前車(貨車)有...違規停車 貨物超長時未加裝警示標誌.30%+20%汽車....有未注意車前動向50%
yanyu_911 wrote:其實他沒有違規.....(恕刪) 還好我有保險都有得賠,只是若我是有責的,那明年的保費就會增加了!!這是我這5年來第一次申請車體險…等初判表出來,再po出來給大家看,看yanyu_911大大說的準不準…我個人是覺得要是我要佔50%也太不公平了!!雖然說我佔幾趴都是保險會付,除非我是零責,不然都一樣這樣停車的人若真的只要佔50%,我真的會覺得太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