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叔叔 wrote:但我覺得她是插隊,所以並未讓她切進來,由於她靠的太近,而在我要切入中央車道時為了閃中央車道的車,所以把車稍為回正,這時就A到了,看圖吧! 多多禮讓,海闊天空~~想爭一口氣,如果遇到神風特攻隊,就發生意外~~爭到賠償又怎樣?損失的時間成本,也沒辦法請求賠償~~車子還變成非原廠烤漆,也沒比較好~~
艾叔叔 wrote:市民大道西往東的方向...(恕刪) 這個路口我天天上班必經,插隊插得很誇張~~根據您提共的示意圖:其實,對方只能說錯在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她是後車)如果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吧!沒保險的,只能交付交通事故裁決所,去判斷雙方需各付幾成了吧?
呂小俊 wrote:若以10塊計算~~1...(恕刪) 你還好心用10元算 ><我用50元去算 一小時18萬 一天工做8小時 144萬><妳可以跟另外一台車主說><等警察來的30分鐘 我已經賺到1台S max了 ^^
布拉甲怪盜 wrote:你還好心用10元算 ...(恕刪) 哈哈~各位大大真是太認真了,那只是形容詞啦,不過真的時間成本比修車錢要高就是了。就如同前面大大說了,忍讓一下可能就不會有這些事了,學習中學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