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直行大還是警車左轉大

酒駕就不對了 但是看了畫面 警察為什麼不在等一下
那台車開這麼快
台灣的速限 普遍太低 很容易就超速
舉個例子 匝道限速50……誰50在開啊
撞警察的人開多少 我就不清楚了

不過我還是要譴責酒駕 醉不上道 沒撞警察 難保下個路口不會傷到別人
酒駕就違法了,還有什麼好說?跟挨撞的是不是警車有什麼關係?
雙方都沒違規才會有路權的問題吧?

@潛水夫@ wrote:
又發生酒駕車禍事件,...(恕刪)


不管哪個大?

是跟汽車消費有甚麼關係嗎?
我用600D寫日記
酒駕還是有路權
之前有個新聞法官就是這樣判的
以現行法規而言...

不用怕
酒駕歸酒駕、肇責歸肇責

很好笑吧!
但台灣這個鬼島的法律就是這樣.....無言

小弟開車被酒駕機車從側門撞過
交通法規規定...十字路口,對向車輛同時左右轉,應禮讓"左轉"車輛
我左轉....他右轉
還告我過失傷害...又是借藉無敵條款....應注意未注意

那一次我還沒有肇責
肇責初判...
對方:酒駕失控
我方:無明顯肇事原因

但交通事故委員會以證據不足無法判定...退費結案
因為....機車重傷....
個人認為....委員會想說傷者為大...就留給法官認定.....

最後...硬要保險公司...150萬元和解了事
好笑吧!

你的個案...
怕的是警察假藉公務之名...
說你不禮讓公務車

單就交通法規而言....
若你所言全為真(被告有說謊的權力)
肇責應該在警方


@潛水夫@ wrote:
又發生酒駕車禍事件,...(恕刪)
若是警車有簾幕式氣囊,
也許可以增加一點點的保護。

russellhub wrote:
以現行法規而言......(恕刪)
就現行法規而言,一碼歸一碼

所不了解之處,在於是否會因為酒駕直行了,就可以將直行優先的法條無視,變成全部肇責,請勿以為我在為酒駕說話哦,純粹是有此疑問,不知道倒底最終會是如何判決,或是已經有類似判例
喝酒開車相撞出車禍要跟對方辨...真的要很小聲,否則到時候上法院看人家是否願意跟你和解!

@潛水夫@ wrote:
又發生酒駕車禍事件,...(恕刪)


酒駕當然要炮!炮到剩下骨灰還要續繼炮!這是一定要的,不管他撞上的是什麼!肇責是什麼!
先猛烈的炮一輪又一輪....就對了!(酒駕當然該死!不然咧?)

= = = = =
看過、聽過的車禍事件告訴我們,肇責是一碼歸一碼。
網友們自嗨說的「從發動車子開始就沒資格談肇責」,不就理盲嘛!
沒資格....誰說了算?

= = = = =
所以,警車未讓直行車是車禍肇事主因,直行車超速是次因。

至於酒駕,自有他的刑罰。(罰款、坐牢)
= = = = =
聽過的判例都是如此,有更新版的判例嗎?
酒駕直接100%肇責?
無照直接100%肇責?
現在說的是判例!不是理盲式的想當然爾。
喝酒開車就不對

誰還管你誰撞誰

為了大家好,酒後還是別開車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