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2_0 wrote:
捫心自問我們自己有「...(恕刪)
捫心自問
我們自己有「完全」不違反交通規則嗎?
A:就是因為自省的不足,當外人提點提醒時表示需要有所提升,進而達到完全!
PS.不完全:95%守法 vs 70%守法,向上提升以及停滯不前!
每一次變換車道都打燈?
A:對我而言不管開車、騎車,每一次變換車道都打燈。至於單車沒安裝方向燈所以沒得打!
沒壓到過雙黃線?
A:我有壓過,但是我會反省未來不去壓雙黃線!
PS.重點不是犯錯,而是不認錯!
停紅綠燈也沒壓過停止線?
A:我有壓過,但都一定是來不及壓線。
因此每一次騎車一定停在停止線後,主要是尊重橫向待轉車輛待轉區使用權。
每一次開車一定停在停止線或是機車停等區後。
若是遇到狹小路口無設置停等區,我會自動淨空車前至少半個到一個車身距離,就是尊重禮尚往來。
超車時都有依規定「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A:本人是採變換燈光方式,分隔虛線路段才超車,無法超車就有點耐心囉。
各位看倌,您是多少比例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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