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G8 wrote:去查一下"信賴保護原...(恕刪)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信賴保護原則是不會大於傷害生命的我常說:交通規則最主要的目的並不是讓交通依序而行,它是希望不要發生生命損傷人命才是最重要的,把人撞死了用什麼都換(喚)不回.
撞死不撞死非本文重點,而是故意造成別人行車安全的那種態度。如果我用「撞死他又怎樣,賠嘛!判社會勞動而已啊!大爺又不在乎他的命,這種人死一個少一個」這種態度呢?或是「我就是想被判死刑所以故意殺人啊!」各位又會怎樣回應?我想諸位都是開車守法的好市民也希望你們永遠不用遇到這種人如果你遇到一路塞車塞了近一小時突然海闊天空卻有這種鳥事不生氣那我真的很佩服你本人修養實在沒那麼好另外身為一個本土臺灣人講英文有臺式很合理吧XD看罵的對象選擇哪一種語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