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判死刑還是無法遏止僥倖心理的人每個人都會想我沒那麼衰啦真正治本之道是 :想考駕照的人先繳 1 千萬現金給監理處要買車的人再繳 1 億現金才能買撞死人就用這些錢全數賠給人家再執行死刑這樣我想路上就不會有這麼多我行我素的酒駕了不過這樣子會遭到車商反彈車子都不用賣了所以永遠不可能實現
chuenjia wrote:雖說酒駕一點都不值得同情但是小貨車從閃紅燈的路口開出來,也不像仔細注意左右來車如果轎車駕駛沒有酒駕的話,小貨車的肇責還比較高...(恕刪) 開的慢似乎都認為別人永遠會為他煞車這回別人煞不住了真的有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