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小弟的經驗,前年的過年後沒多久,在苗栗市路上,我和家弟兩台車,開在前面的家弟在巷口出來時(開的粉慢),突發被一輛CRV撞上左葉子板、保桿和左前門,對方下來後也是滿身酒味,但他看起來還算清醒,一直說他會負責,心一軟就想算了(這時警察突然出現,還問有沒有要幫忙的~~),那就把車開到TOYOTA廠估價,一估約2-3萬元,這時對方突然說那有那麼貴,就想開車走人,好像不打算賠了,那就只好請警察來了,最後雙方進了警察局,一進警局,對方酒精一測,1點多,我們都嚇到,這時對方還在鬧,警察手銬就銬下去了~~~最後才知對方是遠親,但也是為時已晚,好像被罰的蠻多錢的,只是希望他能學到教訓,如果今天撞到的是路人或機車騎士,那就不是只是罰10萬,而是對方的喪葬費和賠償金500萬了~~
Jeromel wrote:你可以放棄跟他求償車...(恕刪) 當天的情形是..警察準備進行酒測時,對方隨口罵了警察混蛋警察隨即警告,而對方仍然不聽勸告..再度辱罵員警警察隨即壓制他至地上並銬上手銬,數一數當下約五名員警吧!也有全場蒐證.故員警才會說依他當下的行為,足以被判刑..小弟是一點也不懂啦...
恩,老頭也覺得這不是你能決定要不要心軟的您頂多只能放棄對他的求償,修車費用自己出但是您又說只是小小KISS一下,應該修不了多少吧?但是他麻煩的是酒駕跟妨礙公務這都是公訴罪,不是您能決定要不要提告跟起訴的別想太多,車禍報警本來就應該尤其回頭想一下,您可能檔下他酒駕撞死其他人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