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去探視車禍傷者..各位會包捨麼禮?

看完影片感覺
公車司機要起步切出來
也應該要先看後照鏡吧
說切就切~真糟糕

女機車騎士為了要閃公車切出來
沒有注意左後方的汽車
就往左切,真的好危險

我是汽車駕駛人的話
我先先按喇叭警告
並且開始煞車減速

我覺得版主您可能有相對的部分責任喔!
公車司機應該也要負責啦!

blink_blink21 wrote:
在醫院超無聊的


當然是送她一本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給她參考^++^

哈哈哈哈
看到這個我笑了~
其實事後想想,當時我看到的空間是可以通過得..所以我就繼續往前..但是那位騎士又繼續往左切..

機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汽車同車道超車擦撞機車

感覺X車問題較大...
這樣看來 汽車責任比較大 路上沒有禁行機車 然後從後方擦撞到騎士

只能說 汽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rock758 wrote:
這樣看來 汽車責任比...(恕刪)



最好可以不用打燈就直接變換車道 還不用回頭看 或是看後照鏡

你自己去 33~36秒

他就直線網內慢慢切 你說誰閃過的

車可以這樣騎 是當自己老大?

汽車在沒有足夠空間情況下超車
肇責難免

一句「我覺得我沒有錯」
恐怕自我安慰的性質居多
一推人說樓主同車道超車

他一開始就開在內側車道 何來超車?

對方機車 變換車道 不打燈 不看後方 居然沒人質疑?
我覺得您在後方,應該可以意識到公車出來,機車往內線靠(也是不得已的),路上這種情況很普遍。並不是在內側就無敵。不過還是得看法官怎麼判~
表現誠意應該是值得嘉勉的不管有無對錯

tghc06 wrote:
我覺得您在後方,應該...(恕刪)


所以公車逼你就要不看路內側切?

過不去就減速等公車 不然就是確認後方無來車在變換車道

影片 33~36秒這一段

機車毫無作為 就只是一直直行 然後慢慢往外偏

沒打燈 沒注意看後方來車

這樣的行車只注意前方不注意四周 跟找死有何分別

表現誠意 不代表你錯了

表現的硬一點 放軟只會讓對方覺得你好坑

對方如果得寸進尺 那我想也不對他們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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