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怕有人說的到~做不到~~喝了酒~真的至少要"關起來"休息一陣子,才會將血液中的酒精代謝掉~

我現在不需要喝酒應酬了~~
在那個不需要繫安全帶,不抓喝酒的年代......
常常白天上完班,還要開車載著一車主管去跟業主應酬~~
台北-桃園,台北-中壢.....我不知道是怎麼活過來的~~~為了前途,為了跟業主的互動順利,我不敢說不!

好幾次在高速公路差一點跟整車人一起睡去~~不是失去開車的判斷力,只是想睡覺~~~
想睡覺就已經很可怕了..............

酒後,真的要找個適當的地方睡到酒退才行啊....既然自己不想找,警察幫忙找拘留所也是不錯的,只是希望,在裡面吃喝的餐費,不要用稅金出,請自費~~
原則上不會喝酒開車的根本不會擔心,會
擔心然後抗議的,在我看來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這種人……先關起來吧

ice36fire wrote:
我只想知道有四次前科,交通規則要姪子教的人
駕照怎麼還沒被吊銷
...(恕刪)


因為那都是別人害他的
絕對不是他故意害人的

因為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再怎麼有錯也是別人害他犯錯
很多時候政策的目的沒有那麼簡單
砍18%是因為政府財務吃緊,卻宣傳成實踐社會正義
推酒駕羈押是因為民氣可用,用來營造正面形象拚選舉
政府真的在乎酒駕撞死人嗎 ?
如果政府真的在乎社會正義,死刑執行率就不會一年比一年創新低
J1977 wrote:
很多時候政策的目的沒有那麼簡單
砍18%是因為政府財務吃緊,卻宣傳成實踐社會正義
推酒駕羈押是因為民氣可用,用來營造正面形象拚選舉
政府真的在乎酒駕撞死人嗎 ?
如果政府真的在乎社會正義,死刑執行率就不會一年比一年創新低(恕刪)



正解

社會問題沒解決
就算沒喝酒 也會補踢被撞的小朋友兩腳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個人不喝酒,但小弟讚成 酒駕被羈押,另外,如果可以再加上警察現場馬上砸車更好

JizzBoy wrote:
昨天看報紙,發現馬政...(恕刪)



羈押不錯阿


反正都是現行犯了沒差這些時間



如果這樣能讓很多喜歡喝酒開車的有些警惕不是很好?


可以麻煩請針對文章回文,其它諸如政府施政不當、執政能力不佳等,請自行開版論述!請不要連基本的禮貌都不懂,謝謝!


酒駕肇事的行為,我想多數人皆深惡痛絕!現行罰則規範皆不足以恫嚇用路人自律,那其存在價值便有

修改的必要及急迫性。憲法或法律的用意我想皆為保障其他遵守規範及自律的民眾,而今酒駕事件層出

不窮,不管自律或他律皆不足以嚇止其行為,那使用較為強硬的方式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手段。如今民氣

可用、不管其背後有何算計或考量,保障人民生命產財刻不容緩。有無違憲小弟並無深究、但並非現今

第一要務,法規文字的修改應當審甚時度、因地制宜。或有若干瑕疵、但其立意甚佳,應當可予鼓厲及

讚賞。不知樓主以為然否!!!

JizzBoy wrote:
昨天看報紙,發現馬政府想要違法羈押酒駕的人
請用奇摩搜尋(酒駕 馬英九)
這種違憲的事也能做,以後是不是連逼車也要被押了?
以後大家要怎麼開車?

...(恕刪)


馬先生不是說贊成酒駕羈押24小時嗎?還自願到憲法法庭與大法官辯論合法性!!
按 同時也請廣大的國民們努力監督 馬先生及其團隊是否真正要推動以保障捍衛國民的生命安全!
不要讓 馬先生的見解又成為空頭支票!!

請廣大的國民們努力監督,以保障捍衛國民的生命安全!酒駕羈押36小時以上!!

請廣大的國民們努力監督,以保障捍衛國民的生命安全!酒駕羈押36小時以上!!


廣大的國民們努力監督,以保障捍衛國民的生命安全!酒駕羈押36小時以上!!


raysun wrote:
馬先生不是說贊成酒駕...(恕刪)

應該修法跟對岸中國一樣先關15天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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