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沒品的凌志休旅車主(更新偵查庭開完)

聽你這樣説,凌志車主是很不應該。
樓主要不要公佈一下影片啊?

但是我想知道國立法研很厲害嗎?



做得很對阿
當下也沒有跟對方起衝突 也沒挑釁
事後才去循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連這樣都不能做的話 那是要怎麼處理?

支持原PO 加油!
贊成樓主的行為
大家都是姑息養奸
社會才會這麼混亂
總是要有一些正義之士
讓那些欺負人習慣的人
受到一些教訓與處罰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ketsu019 wrote:
不好意思 請教您一個...
區別傷害罪之既未遂,自以有無造成傷害之結果而定:如行為人著手實施傷害行為,惟未造成他方身體或健康遭破壞之結果者,即屬於傷害未遂,惟刑法除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項外,未規定傷害未遂之罰則,故傷害未遂非刑法之處罰對象。(恕刪)



kawa忍 wrote:
你應該沒有想到你玩了一位國立法研畢業的律師吧

告訴你...後面還有得玩的


這才是亮點 XDXDXD

國立?? 可以吃嗎?? 還是國立就不用領 22K 阿

kawa忍 wrote: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有近...(恕刪)



國立法研畢業的律師沒別的事好做了嗎
在LEXUS的專區說這個好像有點不恰當
畢竟是開車的人不對,好像跟LEXUS車子
無關吧.....
身為LEXUS的車主只能說

枉費是一個高知識份子....可憐...
法研系的喔
真厲害~有好戲可看咧
律師不是都很忙的嗎?
這樣是想爭甚麼呢?
哈哈
法研系畢業騎車的交通法規都不懂!!!!???
還騎到快車道!?人家閃燈你也不閃
這是沒事找事忙嗎?
樓主加油 ~~

佳軒 wrote:
聽你這樣説,凌志車主...(恕刪)

nyuliao wrote:
他逼車也許是他的錯但...(恕刪)


是剛好那個沒品的開lexus 而版大剛好國立法律係畢業且本身為律師
lexus 有新車也有十幾年的中古車
律師一年年產近千位
okay這都題外話
最主要的是要求公平與正義
開版大的精神值得推崇
給路上一些暴力份子一個當頭棒喝
畢竟危險駕駛害得是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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