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 這篇討論的 主角, 應該會很嘔....
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這件事, 造成死亡, 確實很遺憾, 但是救護車執勤中是毫無疑問!
有聽到鳴笛聲, 是否過路口應該減速查看, 這才是該討論的重點!
而不是討論我們已經同意且已賦與救護車執勤最大的權利!
真因為這樣, 再去討論這權力, 那真的是民粹了! 至於媒體... 沒得醫, 不談!
該討論的真的是大眾的開車習慣, 而非這件事中無辜的救護車!
這人認為這件是救護車駕駛, 僅有道義責任,
如果真要追究刑責, 那同向停等紅燈的車輛, 未讓開讓救護車過, 是否也該負責??
大概有人會說, 都在停等了怎麼讓, 我想大家往前往右, 挪個半輛車寬, 應該不難吧?
但終究也是大家用路的觀念而以, 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該讓道的觀念!
至於救護車濫用權力的亂象, 這是主管機關該去查的, 或者民眾檢舉也行!
而不是因為這樣, 就要限制!
因為真的當您的親屬在上面時, 你也會希望所有車讓開, 讓救護車先過的!
Roach6417 wrote:
只要有勤務在身 開警...(恕刪)
依據您的說法一般的民眾,只能先用聽覺來分析這台救護車是不是緊急,
我也座過幾次救護車,對於幫助我的救護人員也非常的感謝,
我平時只要看到紅色的閃光會多花點時間注意,是否我的路線需要禮讓,
只要有救護車要過一定馬上打方向燈靠邊禮讓,不急的救護車也禮讓過(只開警示燈),
車上的人還說"這台救護車看起不急你也讓他?"
我只希望民眾們不是只能先用聽覺來分析這台救護車是不是緊急,
應該只要是聽覺視覺只要有感受有救護車應該就要禮讓了,
而您的看法
只要有勤務在身 開警示燈不為過吧?
就是抹煞了民眾視覺受,救護車的車禍擋車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新聞
我個人的想法,如果你是有勤務在就同時鳴笛及打開警示燈,快速到達下一個地點,
如果你不急就乖乖的不要打開警示燈,好好的當一般的車輛.
PS沒開警示燈的救護車我也會禮讓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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