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440327 wrote:家人開車開好好的,對方在轉彎處忽然以為自己是賽車手切進我們的車道撞我們,現在還獅子大開口要十幾萬,請問我們有什麼過錯嗎? 對方這樣的行為我們可以告他們嗎?影片如下...(恕刪) 好好開車也有事倒楣正常來講妳們應該是0肇責完全無過失但是台灣的交通判例通常都很不正常但是你只要有1%的過失對方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前面有網友講了"應注意而未注意""以刑逼民""過失傷害"自己找找看吧他自己要來撞你又來跟你要十幾萬(其實你可以跟他要一億 或是 說你車上有人撞到椅子頭很暈肩膀很痛快去驗傷)真的要十幾萬的話請他來要要看寧願花十幾萬打官司也不要拿十幾萬給他(反正這筆錢都是要花 寧可給別人也不要給他 上法院對方可能拿更少)希望你能順利解決
s7440327 wrote:家人開車開好好的,對...(恕刪) 這麼好康?撞你還有紅包拿?3寶是不是撞一下頭腦撞壞了建議樓主叫對方去警局,影片先不要公布然後帶錄音筆錄音對方一定會說是你撞他怎樣怎樣的要你怎樣賠他之類的,等他廢話完你就只要問他你剛剛都沒說謊後?答說對~他沒說謊恭喜錄音筆拿出來,影片拿出來當著警察的面大家一起看跟他說,我不要和解我還又多告你一條誣告(有罵你順便毀謗)他就會乖乖賠妳了
linpredator wrote:好好開車也有事倒楣正...(恕刪)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看影片汽車根本沒過失,時速差不多限速內而且還在自己車道.所以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不適用!!機車變換車道還不看後照鏡就直接切過來.我看方向燈一定沒打.機車百分百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