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ejalin wrote:不以惡小而為之,我自己有時候也會不小心違規若被人檢舉,我無話可說,畢竟違規是事實!!...(恕刪) 這才是成熟且負責任的成年人阿能騎車開車都超過18歲了違規...被抓...罰錢負責任很難嗎?
tk119 wrote:民眾拍到違規去警局檢舉舉發:被開單的民眾說警察搶錢不舉發:拍的民眾說警局吃案 (吃什麼?!又不是刑案有什麼好吃的~~~)警察面對民眾檢舉現場違規開了單:被開單的民眾說警察搶錢不開單:檢舉的民眾說警察視而不見警察拍照錄影舉發違規1.警察偷拍搶錢2.找記者 找民代3.PO網取暖 分享哪裡有偷拍如果是今天拍到,警察站在路邊取締 紅燈右轉是不是又要說警察沒事幹 出來搶業績,不會去抓壞人之類的~~~~怎樣做都是警察錯~~~~...(恕刪) 不管怎麼做都錯這就是台灣某些民粹的縮影習慣就好悲哀
CCL wrote:別人紅燈右轉, 你也跟著紅燈右轉 ?別人左轉綠燈未亮就超越停止線到路口待轉,甚至就(紅燈)左轉, 你也要跟著轉 ?別人在禁止左轉的路口待轉也影響直行車, 你也一起跟著違規左轉 ?另外還有跨越槽化線, 行駛路肩, ...我不是從來沒違規過, 但我一直告誡並警惕自己.不小心,不得已,非惡意違規的也有, 當然自己多少也會~~ 所以真的要檢舉的也只有惡意之類的違規....(恕刪) C大的回答只能說是
個人想法(1)檢舉違規是否侵犯隱私?馬路是公開的場所,違規行為是駕駛人『自願』、『公開』做出的行為野狗在馬路上交配給大家看,能說別人侵犯牠的隱私嗎?(2)自己沒有違規才能檢舉別人違規?數學老師求學過程中,每次數學都要考100分囉?(3)路上有10件違規,只檢舉3件就是不公平?警察有抓小偷的義務,但是不保證每個小偷都能抓到被抓到的小偷,有沒有資格說:你沒抓到某某小偷,只抓我,不公平抓小偷不是一般民眾的義務,更沒有公平與否的問題
TO:wetty行車紀錄器錄到3件違規只檢舉一件..那就好像你跟另2台車越線..警察把你們叫過去卻只針對你開單..你能欣然接受那就沒話說了..自己沒違規才能檢舉別人違規..話不是這樣說..行車紀錄器可以錄到別人也能錄到自己違規..不能只檢舉別人卻跳過自己..給他人罰單是為了警惕他遵守交規規則..給自己申請罰單也是為了警惕自己別犯錯誤..這樣才是合情合理的..
以前的人裝行車記錄器,是為了萬一有事故,可以保護自己釐清責任。現在的人裝行車記錄器,路上看到違規就檢舉,甚至連安全帽扣沒扣也被PO上來,吃飽太閒?還是妨礙到你?當然不鼓勵違規,但門心自問,誰沒有貪一時之便而違規過?!將心比心,我認為大部分的民眾都是奉公守法的。對於那些沒事找事檢舉的大大們,沒妨礙到您,或嚴重妨礙到用路人,就請手下留情、高抬貴手吧!把時間拿去做些有意義的事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