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只要車子有違規就可以給它貼在網上公佈??


york21 wrote:
以前一般會被PO在網...(恕刪)


最要不得的是『見獵心喜』...........

就像上次那個隧道跟拍逼車的
不以惡小而為之,我自己有時候也會不小心違規

若被人檢舉,我無話可說,畢竟違規是事實!!

basejalin wrote:
不以惡小而為之,我自己有時候也會不小心違規

若被人檢舉,我無話可說,畢竟違規是事實!!...(恕刪)

這才是成熟且負責任的成年人阿
能騎車開車都超過18歲了
違規...被抓...罰錢
負責任很難嗎?



tk119 wrote:
民眾拍到違規去警局檢舉

舉發:被開單的民眾說警察搶錢

不舉發:拍的民眾說警局吃案 (吃什麼?!又不是刑案有什麼好吃的~~~)

警察面對民眾檢舉現場違規

開了單:被開單的民眾說警察搶錢

不開單:檢舉的民眾說警察視而不見

警察拍照錄影舉發違規

1.警察偷拍搶錢

2.找記者 找民代

3.PO網取暖 分享哪裡有偷拍



如果是今天拍到,警察站在路邊取締 紅燈右轉

是不是又要說警察沒事幹 出來搶業績,不會去抓壞人之類的~~~~


怎樣做都是警察錯~~~~...(恕刪)

不管怎麼做都錯
這就是台灣某些民粹的縮影
習慣就好
悲哀


CCL wrote:
別人紅燈右轉, 你也跟著紅燈右轉 ?
別人左轉綠燈未亮就超越停止線到路口待轉,甚至就(紅燈)左轉, 你也要跟著轉 ?
別人在禁止左轉的路口待轉也影響直行車, 你也一起跟著違規左轉 ?
另外還有跨越槽化線, 行駛路肩, ...

我不是從來沒違規過, 但我一直告誡並警惕自己.

不小心,不得已,非惡意違規的也有, 當然自己多少也會~~ 所以真的要檢舉的也只有惡意之類的違規.


...(恕刪)

C大的回答只能說是
忙碌的生活

每天上班途中多多少少會看到很多的違規
自己可能也會
不過
到了工作場合
就是忙工作上的事情

下班後就是回家陪家人

除非很閒很閒 或是遇到那種肇事逃逸 或重大違規 我才會花時間來檢舉
01是公開場合!不是個人抒發情緒與壓力的管道! 發言人的言論品質=發言人的氣度與高度、修養, 不該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個人想法

(1)檢舉違規是否侵犯隱私?


馬路是公開的場所,違規行為是駕駛人『自願』、『公開』做出的行為

野狗在馬路上交配給大家看,能說別人侵犯牠的隱私嗎?


(2)自己沒有違規才能檢舉別人違規?


數學老師求學過程中,每次數學都要考100分囉?


(3)路上有10件違規,只檢舉3件就是不公平?


警察有抓小偷的義務,但是不保證每個小偷都能抓到

被抓到的小偷,有沒有資格說:你沒抓到某某小偷,只抓我,不公平

抓小偷不是一般民眾的義務,更沒有公平與否的問題
TO:wetty

行車紀錄器錄到3件違規只檢舉一件..那就好像你跟另2台車越線..警察把你們叫過去卻只針對你開單..你能欣然接受那就沒話說了..

自己沒違規才能檢舉別人違規..話不是這樣說..行車紀錄器可以錄到別人也能錄到自己違規..不能只檢舉別人卻跳過自己..給他人罰單是為了警惕他遵守交規規則..給自己申請罰單也是為了警惕自己別犯錯誤..這樣才是合情合理的..



回約克21兄

一樣用小偷來舉例,

(1)小偷有沒有罪,是由他的犯罪證據決定的,牽拖別的小偷是沒用的

(2)小偷在法律上沒有義務自證已罪
以前的人裝行車記錄器,是為了萬一有事故,可以保護自己釐清責任。

現在的人裝行車記錄器,路上看到違規就檢舉,甚至連安全帽扣沒扣也被PO上來,吃飽太閒?還是妨礙到你?


當然不鼓勵違規,但門心自問,誰沒有貪一時之便而違規過?!

將心比心,我認為大部分的民眾都是奉公守法的。

對於那些沒事找事檢舉的大大們,沒妨礙到您,或嚴重妨礙到用路人,就請手下留情、高抬貴手吧!

把時間拿去做些有意義的事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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