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0298 wrote:葡萄不一樣 wrote:沒碰到你車不代表你就不是原因之一..... 沒在怕的我走我的線他們兩個碰撞當然不關我事 應該是這麼說吧您的車剛好與公車形成車縫造成機車要鑽車縫所以是原因之一但肇事責任則和您無關
在中部幾乎沒有機車不這樣騎的,男女老少通通都有,為了超前面的機車以為自己技術好見縫就鑽,毫無危險判斷能力。我每天開車出門都會被這類機車氣炸,不煞車減速開縫讓機車他們就會撞上我汽車的右前葉板,但開縫讓機車又會養成機車騎士的錯誤觀念,以為這樣騎都不危險都不會有事,於是路上的機車騎士都這麼騎。之前有幾次氣到火大不想讓,看到騎士想撇過來時,便長鳴喇叭+關縫,後來機車嚇到又往右縮回去。還有一次氣到殺紅眼,乾脆直接切齊邊線開車,讓你機車只能乖乖一台跟著一台慢慢騎。不是說機車不能超機車,而是不該用這種危險方式超車,以為自己會過的了。
fruits0800 wrote:機車騎士應該沒看到腳踏車,接近時已來不及了。(腳踏車沒有警示燈,又穿的一身黑。) 應該是有看到,只是這種騎法已經成為機車騎士的習慣。騎士都會想在汽車與機車或腳踏車並行前加速鑽縫衝過去,以為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