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老實人,還自己說沒受傷偏偏遇到老油條沒有過失傷害的刑事罪卡住對方,誰怕呢?如果對方存心擺爛,調解也不到,真的只有走民事這條路說真的,光跑這些程序,律師費用,花的時間跟金錢就超過修車費了就算告贏,對方沒錢沒財產,還是白搭馬路上有時候不是對錯的問題,是能避免就避免
當下我應該會先搞個破皮先..然後去醫院開診斷證明既然保險公司這麼被動,那就提告吧跟他囉嗦太多只是浪費自己時間自己車子修一修,請車行開發票(修理前後均要拍照存證)屆時上法院除了事故的告訴以外再請求民事賠償剛剛回來前差點被一個突然大迴轉的畜牲害到..褲底都濕了..
小弟倒是建議你照正常程序走因為先考量到自己車是不是有年份折舊上的考量再考慮訴訟原則上5年以上的機車只要不是紅或黃牌要在法院拿到20000以上的機會微乎其微提供法院折舊率千分之369給你參考(簡單說就是1/10)另外對方理賠完全沒說錯就算王母娘娘上身也不會有人知道在哪個鬼地方的某個豬腦保戶撞到人(如果他沒來報的話)保險理賠不是神,請把他們當人看另外就算對方有保險他不爽報來用,你也無權要求對方保險公司來賠你這是服務權問題請以這種角度來看待你就會知道問題在誰身上跟哪家保險公司無關你敢保一家沒經過你同意就幫你賠錢然後算你肇事紀錄的保險公司那我也服了你最後既然你沒受傷正常程序的最後一關就會建議你先修理前通知對方時錄音存證這樣你有盡到告知義務,對方來不來就不關你事等到確定肇責就直接發存證信函併申請調委會吧
我上星期五也是遇到這種人直接說要保險公司解決 表現一副沒她的事我就直接跟她說妳跟妳保險公司說我要求10萬不然就連同修車錢 醫藥費7XXX和解他依然故我我最後打給她說 明天我會寄存證信函你收到過幾天沒要和解我一告你刑事過失傷害二告妳民事賠償到時候看妳閒還是我閒隔一天 她就打來說要和解了加油 有時候要用一點談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