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撞后後座好友居然反過來連我一起告

樓主後座的母親當然可以提告,
這是她的自由也是權利,
不過只要樓主沒有肇責就不用怕,
通常在檢察官那關就會處分不起訴了~

wells130974 wrote:
印象中強制險好像可以賠你的後座乘客


別在靠印象發言!
後座的乘客當然可以對駕駛提告

因為有可能因為駕駛者的不當駕駛或過失
而造成乘客的受傷,

過失傷害只問有無過失,而不問肇事責任

上司法院的網站打關鍵字查就有一堆的判決書..


其實車的保險有一個就是專門針對乘客的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附加乘客險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附加乘客險, 承保範圍含蓋乘客(不含駕駛人)體傷、殘廢、死亡風險之保障。


很多公司的車或是當業務的
都會加保這一條,就是怕有個萬一..

所以除了自己的至親外,沒事開車不要亂載人.
車也不要隨意借人開..





lee884309 wrote:
別在靠印象發言!

所以說沒有賠嗎?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為了打贏官司所引用法條的關係
所以才2個要一起告


以上內容由各造字機構提供為純屬隨機拼湊性質,僅作參考,使用者應明瞭其參考性,審慎考量本身之機率風險,使用者若依本資料抒發生任何狀況須自行負責.
johnny0713 wrote:
去年底再路口被對象左...(恕刪)


載人本來就要負責任........

樓主如果沒有違規及危險駕駛 不用擔心 就給她告阿..



強制責任保險單一事故係駕駛人不理賠 ,
後載乘客受傷仍可向承保機車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
該路口機車是否需要兩段式左轉呢??我家附近一個單線道十字路口需要兩段式左轉,但是幾乎所有摩托車都視而不見,我要直行按喇叭還被大眼瞪小眼~摩托車還是兩段式左轉較安全
法律上是可以告駕駛

不過這養子做

真的很不厚道

有點被擺一道的感覺

那樣子的朋友不要也罷
我有一個類似的經驗

好久以前

我載一位不是很好的同學(當時也是同事)

因公外出騎機車去採買器具

車是他的,一般速克達

買好回程時

車前腳踏板堆滿採買的物品

途中前方有輛車突然緊急煞車

我煞車不及親下去

因為後座那位同學根本沒意識到

他的全身力量瞬間全部往前推擠

因為我與前車速度都慢

我撞到時本來沒事車也沒倒

卻被後方同學擠壓往前衝,我的下巴去撞上把手儀表板

當時血流如注整個下嘴唇裂開一大段

縫了好幾針也照了x光

接下來好幾天只能喝液態食物

我不怪罪前車 因為她說為了閃一隻狗

醫藥費也我自己付

受傷期間那位同學從未關心

沒想到一個月後

那位同學居然要我賠償修車費用

(註:那位同學是位什麼都愛斤斤計較很會算計的個性,那件事後我們都離開那間公司,我也再沒跟他聯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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