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自撞、被撞、側撞、追撞、擦撞、大車撞小車、撞翻車、撞護欄、撞電線桿、撞山壁、兩車對撞.......
大小事故林林總總10多起...前後共報銷2臺車~
(其中一台就是我"貢獻"的....
)每個成員從事故中都學會了一件事...好險有綁安全帶!!!!!!
附上我老娘前兩年的車禍照片...
當時好險她有記得繫安全帶...不然很可能被拋出車外了!!!

我老娘以前最心愛的"小黑"受傷照片

這是兇手的"下場"
沒辦法,台灣交通執法一向以好取締的超速為優先(反正丟台測速設備在路邊就可以等著收照片寄罰單),對於其他像是正確的駕駛觀念,路權觀念這些一概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