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在不觸法的前提下,檢舉人想怎麼檢舉都是個人行為自由!
要當人還是人也是個人的選擇,即便搞得一身臭名也怨不得別人,因為是自己的選擇!
歡喜做甘願受!

我個人衷心期盼看到檢舉人不再因為被打而上新聞,而是付出善行公開受獎感謝的一天趕快到來!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義交組訓士氣高,協助交通順暢成效卓著
alaokj wrote:
原報導出處話不多說、...(恕刪)


小孩摔死了才來後悔?
檢舉魔人若認為自己行為與其他檢舉達人做的一樣沒有錯,那更不需要在意別人的眼光,不需在乎別人如何評論囉!
咦!等等,有個盲點...
"檢舉魔人若認為自己行為與其他檢舉達人做的一樣沒有錯"
那怎麼會被區分為檢舉魔人而不是被歸類與檢舉達人同陣營?
所以其中的"認為自己行為與其他檢舉達人做的一樣沒有錯"應該只是自己以為,而不是大眾或評論者們以為!
csshvci wrote:
一切合法的話卻要被硬...(恕刪)

可以照樣做自己呀,何必在乎別人怎麼說!?
就像有些網友在01發文明明就是打字發言,只是與檢舉人立場不同也被扣上違規魔人的帽子,這樣不也是很莫名其妙?
But,who cares?
csshvci wrote:
最新的新聞...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21QGBe?utm_source=copyshare
看來明理的人還是有啊...並沒有像某人說的一面倒啊~XD

從新聞內容來看,這檢舉人也是屬於檢舉魔人,我個人認為確實還滿討打的!
隔壁棟有開討論,你有興趣的話可以過去參與討論哦!
建議你別在這邊討論與本樓無關的主題!
違規被扣魔人我覺得比較合理啊

因為違規本來就是負面的不該做的事~做了被扣負面的形容詞不是很正常嗎?

阿檢舉是正面的也合法合規~被扣個負面的形容詞不太合理啊~XD

我是講道理和邏輯的好嗎? XD

一直都很做自己啊~XD

至於有沒有錯從來就不是檢舉人自己認為的吧~有錯就有錯~誰都可以指出錯的事實不是嗎?

如果有錯並指出然後叫他魔人我還沒啥意見~但是很多人就是指不出哪錯啊~XD

檢舉1件沒錯~100件沒錯~為啥1000件就會變錯的呢? XD

沒有錯誤的"事實"卻硬要覺得別人錯...這個才是"自己覺得"吧 XD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可以照樣做自己呀,...(恕刪)
csshvci wrote:
他違規大家也一樣可以檢舉他囉~法條是公平的嘛~何必打人...

覺得被打受委屈可以去提告所有打他的人哦!
前面說過囉,檢舉人覺得自己受害可以去報案,提告也是每個人的權利哦!
csshvci wrote:
至於魔不魔人喔~又是個人定義了不是大眾想法啊~XD

有沒有屬於魔人,那就看檢舉人當時行為被輿論的風向偏哪邊較多或是新聞怎麼還原事實囉!
並非要把2358萬人通通採訪過才叫做大眾想法,而是任何評論者都是大眾之一哦!
如果堅持數字的話,取樣統計也是個很公平的方式,例如取樣1000人或1萬人或是限時統計,共通點都是以"有參與的人"作為百分比的統計結論,透過此方式後若再以其他理由繼續執著,那就只好請異議者自行親自上路逐一採訪統計吧!

ryan00014875 wrote:
好奇怪喔,那位警察被x是不是也稱“歡喜做甘願受”啊?
怎麼不敢正面回達啊?

當然也是阿,為何不是?
警察職責所在,也有相對應的職業風險,如果怕就別當警察吧,有人拿槍押他去考警察去開單?
ryan00014875 wrote:
不用說爬文,你沒回答

砍他的人當然也是失控,那就依法處置囉,一切依法嘛!
哪裡沒說,前面不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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