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彼此彼此
我有閒發文, 您有空回文
檢舉警察? 我認為他因公買菜, 沒有違規啊
要檢舉, 也是檢舉那些沒有警察身份, 還要違規的白目
『《蘋果》訪問新店分局碧潭所巡佐40歲施富國說,警察就是要依法行政,這是她自己的選擇,不能歸咎警察,身為執法者就是要有是非、正義,看到有民眾違法、違規身為警察人員就是不能視若無睹,希望能藉此認真探討警察的真正公權力跟民眾的守法觀念提升。』
要比閒,怎麼可能比得過你?
前面就看的出來...
老大,他沒打燈啊,
連基本的雙黃燈都沒有,
他沒打燈你怎麼知道他在執行任務?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
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中就代表有不是執行任務時的可能。
PS:一直在曲解什麼鬼,因公買菜? 你有看到他買菜嗎? 怎沒貼拿菜的相片?
媒體不就說了,是去結清款項了? 真的是會暈倒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