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路口沒減速吧啦吧啦的, 到底哪條規定行經路口要減速的? 法規規定路口減速是有前提的, 無號誌, 路況不明, 或前方有阻礙。在 沒超速, 有號誌指揮, 天候路況都正常的情況下, 減速是要減什麼鬼?乾脆把紅綠燈都廢掉改停車再開算了。應注意未注意都有“能注意”的前提, 什麼事故都賴在路口沒減速是民智未開膩?
路人39 wrote:以特斯拉煞停距離來看, 應該是有注意到有煞車但來不及 我不覺得。如果有注意前車(機車)動態(機車的行車位置及方向,顯示出機車可能會左彎。直行和右彎車不會在那個位置),速度應該要放更慢,即便免不了擦撞,也不致於猛烈撞上。但機車騎士也是心很大,後照鏡是幹什麼用的?就這麼有信心不會被撞?另外,像這種多線道的大路口,沒有設置兩段式左轉的待轉區嗎?應設而未設的話,騎士家屬應該提告國賠。
llyujen wrote:我不覺得。如果有注意前車(機車)動態(機車的行車位置及方向,顯示出機車可能會左彎。直行和右彎車不會在那個位置),速度應該要放更慢,即便免不了擦撞,也不致於猛烈撞上。 你這段簡單講是汽車是否反應過晚太晚煞車這是可以科學計算的當機車騎士開始做出欲左轉的動作到汽車到達的時間, 加上汽車當時的速度可以算出反應是否足夠煞停的時間與距離這就有勞檢警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