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巴 wrote:樓主問的純粹是法律問題,可惜沒幾個人從法律面回答,一堆人口口聲聲 "法理情",卻一直講 "理" (鄉民自己的道理),講 "情" (人情事故),而講 "法" 的卻多是 "自認樓主違法",而不先去查清楚法條或判例。 真的覺得台灣社會病得不輕...樓主不過就是問個問題...卻沒幾個人可以針對問題回答...想問這些01網友...你們知道台灣有多少人因為家境..寧願病痛也不願花錢就醫嗎?整篇下來一直再扯東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