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我是汽車,我贏了!)

先去看這篇吧, 這飛來橫禍, 可憐的卻是無辜的人 ... 年紀這麼大了 卻是這樣走了
如果是那無辜老人的家人, 會怎麼想 ... 心應該很痛 ... 剛才才看到這篇的 ... R.I.P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731282



還有之前看的某一篇, 沒找到

也是二台汽車在十字路口等待轉, 後面那台被前面那台擋視線,
最前面那台有看清楚狀況, 所以停住沒開過去

好死不死後面那台急著上廁所, 搶快超車開過去 ...
綠燈直行的機車也不知道那台車(也是視線擋到)過來

就這樣撞上, 好像也 ...



不論怎樣還是希望安全擺第一

爭論什麼都沒生命安全重要
左轉與直行都不要搶快

尤其是視線被擋住時,

這次機車,下次會不會是汽車
話說,這篇標題怎會出現在"輕型機車綜合(250cc以下)",應該要移到"動研室七嘴八舌區" 才對

管理員偏心~

lovesharepc wrote:
恭喜樓主我猜跟我預期...(恕刪)

恭喜得到清白
也希望樓主可以儘快得到應有賠償
不要讓對方脫產或者逃跑!!

或許你不用擔心, 因為, 我蟀O寫給一個幾乎不可能看到我這名片檔的人。
別高興得太早,後面還沒完,不過這個鑑定讓我覺得,鑑定的人員認為摩托車就是該慢慢騎,讓大車,只能說台灣機車族就是弱勢族群,今天如果是汽車撞你,可能鑑定結果又不一樣了,就算這次真的贏了,樓主如果開車還是這種心態,早晚還是會再出車禍的,
重點是機車右側超車

樓主還是應禮讓對向來車(計程車,鑑定書稱案外車)
不過鑑定書有幫樓主解套,『與案外車尚有一段距離,且內車道亦無其他車輛』

右側超車的機車,有點類似跨雙黃線超車,並不在合理注意範圍,所以樓主無責任

至於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原則,還是存在的



KYO wrote:
學到的教訓:

1.等車都過,視線良好再轉。
2.行車記錄器非常必要!

推正確觀念!
John-Lin wrote:
檢察官還沒有做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也就是案件還沒結案底定,
且現在僅是送第一次鑑定,
對方或檢察官均有可能再送覆議(第二次鑑定),
所以還是有風險存在,
風險在於覆議結果與第一次鑑定不同,
或是覆議結果雖然相同,
但檢察官或法官不採用鑑定結果,
(少見,但也有發生過,例如檢察官仍然希望法官判決),
還是必須等到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確定才能完全放心喔,

要看那位檢察官、法官對交通事故熟悉不熟悉了
一場沒有輸贏的車禍

十次車禍九次快

撞與被撞心裏都不好過

小心為上................

roger4259 wrote:
我很肚爛車子停在路口...(恕刪)

路口竄出,前面車輛都停駛狀態,還高速行駛,
前面路況如何都不用注意的,該說啥勒
這種完全部注意路況的,幾條命都不夠用
關鍵還是計程車擋住雙方視線,
這種左轉打了燈慢慢開,要對向直行車不得不讓的開車方式不改。
下次再發生的日子應該不遠。

機車只顧鑽車鑽太爽,有神的反應也救不了它。
KYO wrote:
上一篇事發經過 影片...(恕刪)

看不到對向路況還敢轉,這就是過失了!

行車記錄器的車輛是在逛大街,並不是在讓你,

所以嚴格來講,是你搶快。

另外,鑑定委員和律師,不是以法的觀點去判,

而是以人之常情去判,做法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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