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那無辜老人的家人, 會怎麼想 ... 心應該很痛 ... 剛才才看到這篇的 ... R.I.P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731282
還有之前看的某一篇, 沒找到
也是二台汽車在十字路口等待轉, 後面那台被前面那台擋視線,
最前面那台有看清楚狀況, 所以停住沒開過去
好死不死後面那台急著上廁所, 搶快超車開過去 ...
綠燈直行的機車也不知道那台車(也是視線擋到)過來
就這樣撞上, 好像也 ...
不論怎樣還是希望安全擺第一
爭論什麼都沒生命安全重要
樓主還是應禮讓對向來車(計程車,鑑定書稱案外車)
不過鑑定書有幫樓主解套,『與案外車尚有一段距離,且內車道亦無其他車輛』
右側超車的機車,有點類似跨雙黃線超車,並不在合理注意範圍,所以樓主無責任
至於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原則,還是存在的

KYO wrote:
學到的教訓:
1.等車都過,視線良好再轉。
2.行車記錄器非常必要!
推正確觀念!
John-Lin wrote:
檢察官還沒有做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也就是案件還沒結案底定,
且現在僅是送第一次鑑定,
對方或檢察官均有可能再送覆議(第二次鑑定),
所以還是有風險存在,
風險在於覆議結果與第一次鑑定不同,
或是覆議結果雖然相同,
但檢察官或法官不採用鑑定結果,
(少見,但也有發生過,例如檢察官仍然希望法官判決),
還是必須等到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確定才能完全放心喔,
要看那位檢察官、法官對交通事故熟悉不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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