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unz wrote:請問併大,開後車箱無法照到後面車牌的使用車體車號是否會成功呢?還是一定要繞到前面去照前車牌呢? 開後車箱這招是我隔壁阿伯發明的他總喜歡併排+開後車箱但他忘記有前車牌更輕忽我有後鏡頭就這樣送他八張
Jack 你好棒 wrote:我做善事去了,您想說風涼話,請。 J大的好EQ,讚!看看01此版天天一堆在發車禍肇責請教文就知道,愛違規的下場就是傷身又破財,檢舉這些愛違規的駕駛行為居然會被酸,可見酸的人絕對是智商低落到是非不分的境界。法律規定人人都可以檢舉,就是有腦空者眼中無法!eeone2019 wrote:開後車箱這招是我隔壁阿伯發明的他總喜歡併排+開後車箱 開後車廂規避檢舉的駕駛,收到罰單保證快中風,這種駕駛會氣 N 年不開心,01一堆幹幹叫的貨色都是這種駕駛喔。至於我在此樓公開的開後車廂計程車,印象中有1~2件是沒有錄到前車牌喔,只用車身車號檢舉,目前沒有收到不舉發的回覆!(也有可能還沒回覆我,因為不舉發我一定會留下MAIL認真鑽研取證方式,但我不會去查之前的案子有沒有回覆)當然,針對開後車廂規避違規的垃圾者,我一定會有辦法錄影到車前車牌的!
歷史見證:109年6/6(六)一如我的預測,93萬0909票,罷免成功!別忘記:有一位皇帝後代垃圾袋還在通緝中,警方要加油!法院認證:又一個違法的小黃駕駛敗類新聞來源:20200609東森新聞網頁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9/1733405.htm違停女運將勸3次都不走 鐵棍狂毆、踹警下車結局曝光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陳姓女計程車司機2015年5月20日上午9時許因為載客違停紅線,被台北市中山警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吳姓警員勸導驅離,沒想到她一氣之下不僅飆罵警員,還用手拍壞蒐證用的數位相機,甚至毆打警員頭部、吐口水、強踢出車外、丟石塊,遭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她不滿判決結果,提出上訴,日前被高等法院裁定駁回,全案確定。........職業級違規垃圾,非小黃司機莫屬!
劉姓通緝犯還可以當小黃司機?廢渣一個!撞人還要跑的嘴臉,職業垃圾渣!新聞來源:1090609三立新聞網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58775小黃運將撞死人拒服刑遭通緝 一年後又撞傷騎士還想落跑
「恐攻級酒駕」連撞釀1死2傷的郭俊邑,郭先生,你酒駕撞死人,怎連道歉都不會?圖片來源:東森新聞2018-092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924/1265377.htm酒駕時不是很秋,怎麼要你道個歉就像俗辣一樣?Uber司機恐攻酒駕!時速100撞死人 「一句對不起都沒有」二審重判12年判刑12年新聞與不道歉新聞來源:20200624東森新聞。Uber駕駛郭俊邑前年8月23日凌晨,和朋友K歌暢飲後,開車回家途中,突然闖紅燈,以100公里高速衝了將近3公里,連續撞倒3輛機車,造成1死2傷,因過程中完全沒煞車,被檢察官痛罵「與恐攻沒什麼兩樣」,起訴郭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一審依酒駕致死罪判刑8年,高院24日二審宣判,改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另有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