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fatter wrote:
老實說
我經常70%以上都走高速公路
如遇前方塞車
我會馬上打雙黃燈
去提醒後方減速(恕刪)
邪惡小多 wrote:
日本人謝謝後車禮讓閃雙黃燈,
歐洲人超車後閃雙黃燈跟後車說謝謝,
美國人有狀況了閃雙黃燈,
婆羅洲人十字路口直直走不轉彎要閃雙黃燈,
台灣人:
前方急煞閃雙黃燈、
下大雨起霧閃雙黃燈、
有狀況減速靠邊閃雙黃燈、
慢速車禮讓後車超車閃雙黃燈,(恕刪)
日本我不知,但歐洲除"超車後閃雙黃"也是"前方急煞閃雙黃燈、下大雨起霧閃雙黃燈、有狀況減速靠邊閃雙黃燈"。
黃燈的英文 "Hazard Warning Lights" 直譯 危險警示燈。
所以,有狀況才用是比較正確,其他看風俗。
要說台灣,我把所有換車道前會減速、打方向燈的汽、機車駕駛都在說"請讓我...",我就很開心,不用閃雙黃燈。
至於揮手致謝的,我是受寵若驚。
就像很多大大說的,先把減速、打方向燈養成習慣,黃燈就先當"危險警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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