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抓超速看來是勢在必行了!!!

重點不是超速,是大部份的人都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因為你保持安全距離,別人就一直往你那邊鑽。

另外一個原因是任意變換車道,
許多人把車當機車開,有連續換車道的,或者車跟車中間一點距離就想插進去,不然就是打個方向燈硬插,完全不考慮後方的車。
小弟個人認為用ETC抓超速此項措施,應該沒那麼容易通過且執行,因為台灣官員數量也不在少數,我才不信台灣官員在高速公路開車就很規矩,他們怎麼會輕易贊成此項措施.尤其各地跑攤機會那麼多,在高速公路超速應該是家常便飯.
這取遞法 不適用

假設 路程1小時

駕駛人只花55分鐘就到

不要臉的一定停路邊

怕死的 時速就放的極慢

只在安全時間內通過

反過來說 沒超速怎會縮短時間

一個駕駛都依法規標準最高上限

預到狀況或得超車 不必加速嗎?

這是特殊狀況下的最安全狀況

安全是人判定狀況開出來的

不是法規 規出來的


kaide1217 wrote:
一個駕駛都依法規標準最高上限

預到狀況或得超車 不必加速嗎?


當你已經開到法規標準最高上限
你有什麼理由還得超車??
違規就是違規!
超速就是超速,哪怕只是超過0.5公里,都是超速!!
法律是沒有可商量餘地,沒有妥協空間!

支持

超速就超速

本來就該罰

只差在用什麼工具而已




twopigs wrote:

贊成執法
大家買車...(恕刪)

國內常常說超速容易出車禍


卻沒認真去想說車禍真的是因為超速造成的嗎?


專家拿出數據顯示說,因為當車速到達200時


人的反應時間不到0.1秒,所以才限定最高速


國外高速公路只有限最低速,但卻嚴格限制車距


台灣的高速公路車距永遠不可能不違法


包括我在內我常常桃園嘉義跑,要我一整路保持一個車距很困難


台中、新竹,這兩個交流道大家都經過


一年365天,幾乎350天都會塞車


重點是每逢過年過節高速公路時速都不到50


但是還是會出車禍,但他們有超速嗎?


限制最高速我覺得只有治標不是治本
以後所有的測速警報器
都可以拔掉了
隨便都好,
只要依規定來:
徵詢各界意見、修法、公告、開始施行,
這樣大家都沒話說。
政府有心要好好整治交通是好事,
換個角度想,ETC設備若能取締部份違規,至少公路上新加的蒐證設備(測速照相或其他採證設備、警示牌 ⋯)會少一些, 視野會更清爽、也減少警力現場執勤危險。


但一切都應依照正常程序來,並做好宣導, 以免還未改善交通就先造成一堆亂象⋯ 例如多年來大家都收過「本月20號⋯交通大執法⋯」的謠言。



whoisma19 wrote:
https://tw...(恕刪)

Hans Cheng wrote:
隨便都好,只要依規...(恕刪)


看來可以開始編撰"本月20號起,國道將實施ETC區間測速超速取締"的LINE信息了
這樣值法反而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舉例來說 如果前車因為看到ETC門架急剎車得話 這種就算要保持距離 也要思考來不來的及剎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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