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returngood wrote:烏龜跟路隊長也順便強(恕刪) 被你點出100台汽車有90個人都在亂開車⋯害我從一出門開車一路XXX到回家這個己經不是雞腿換駕照的問題了這個比較像恐怖組織攻擊⋯⋯強力執法有用但成效不會太高正本清源的方法,還是全台灣人民駕照全部砍掉重練
電光老騎士 wrote:哪不合理?要不然後車打瞌睡追撞正常停等紅燈的無照駕駛,請問被撞的是要負啥責任? 當然是要負起無照駕駛的延伸責任啊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換句話說,法律不允許無照之人與他的車輛出現在那裏既然違法出現在那裏,也發生事故,承擔起違法在先的相應責任不也合理反問,若今天有陌生人闖空門到你家,在你家中絆倒受傷難道他也能主張一碼歸一碼,他進入你家沒有得到允許是一回事,另外裁罰即可你作為屋主卻疏於維護家中環境安全,造成他受傷,所以你應該要賠償他你覺得他的主張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