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下令!研提「不適任駕駛」退場機制車輛未禮讓行人擴大罰

只會罰~罰~罰~沒錯給我們的振興卷該回收了
onereturngood wrote:
烏龜跟路隊長也順便強(恕刪)



被你點出100台汽車有90個人都在亂開車⋯

害我從一出門開車一路XXX到回家

這個己經不是雞腿換駕照的問題了

這個比較像恐怖組織攻擊⋯⋯


強力執法有用但成效不會太高

正本清源的方法,還是全台灣人民駕照全部砍掉重練
最愛舉美國為例的網友怎沒出來說

美國新冠肺炎死了16萬人,沒努力開罰, 台灣行人一年死幾個? 不到百人?

罰個鳥? 國家賣菸酒收稅,一年害死了4萬8千人, 怎不努力開罰?

偽善的政客, 白癡的群眾跟著起鬨。
不要再講X話就好
加油好嗎?部長……
電光老騎士 wrote:
哪不合理?

要不然後車打瞌睡追撞正常停等紅燈的無照駕駛,請問被撞的是要負啥責任?


當然是要負起無照駕駛的延伸責任啊
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換句話說,法律不允許無照之人與他的車輛出現在那裏
既然違法出現在那裏,也發生事故,承擔起違法在先的相應責任不也合理

反問,若今天有陌生人闖空門到你家,在你家中絆倒受傷
難道他也能主張一碼歸一碼,他進入你家沒有得到允許是一回事,另外裁罰即可
你作為屋主卻疏於維護家中環境安全,造成他受傷,所以你應該要賠償他
你覺得他的主張合理嗎?
skirmish wrote:
當然是要負起無照駕駛(恕刪)


還自己發明所謂「延伸責任」勒!
電光老騎士 wrote:
還自己發明所謂「延伸(恕刪)

所以我前面建議「應修法」,是中文閱讀有困難嗎?
Ja100cky wrote:
看到退縮人行道這應該是最簡單的,希望真的有做

政府的邏輯常常會出乎你意料


長期觀察下來結果
人行道 越劃越小
離車輛轉彎越來越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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