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ed Wick wrote:聯大路,速限40km(恕刪) 都癱了......還被版主拿來說嘴.....一堆人還一直踹......算不算網路霸凌啊........這心態.......哼.哼......
pcian wrote:本來就是呀~過彎減速是常識看到智障彎還不減速 出事活該(恕刪) 所以陳菊就是笨,他如果在每條馬路上都插一支牌子上面寫:請注意腳下隨時會爆炸這樣就不會因為氣爆事故搞得自己灰頭土臉,還被送監察院調查,因為都看到牌子這麼寫了,你還要走,那馬路爆炸了關我政府官員什麼事啊?還想國賠?你說對不對?
tansywen wrote:你有騎過新北大橋嗎?去騎一次啦,試試看什麼叫做閃電彎, 公路的興建你會比工程師專業嗎?是你想怎樣就能怎樣的嗎?你要不彎也行啊是要在河道或高灘地多作一些橋墩阻礙水流?還是要把附近的私人土地全部徵收?蓋一條不太彎且又平又直的橋只要不要徵收到你家的地,不要淹水到你家就好是吧
kent4505 wrote:公路的興建你會比工程師專業嗎?是你想怎樣就能怎樣的嗎?你要不彎也行啊是要在河道或高灘地多作一些橋墩阻礙水流?還是要把附近的私人土地全部徵收?蓋一條不太彎且又平又直的橋只要不要徵收到你家的地,不要淹水到你家就好是吧 一條路可以設計成這樣,這還叫專業啊?你花錢買到一個很難吃的麵包,你覺得難吃,但你會比麵包師傅專業嗎?你懂揉麵嗎?你懂發酵嗎?這家你下次可以不買,但路只有一條,汽車專用道可以做得又大又寬又直,機車專用道搞得比狗洞還不如,這跟橋墩還有私人土地、淹水有什麼關係?這就是你專業的官員搞出來的車道分配啊。
有人提到速限過低的問題,可能對自身來講是過低,但對擬訂速限的公部門絕對不會以"你"的條件來制定。速限是針對"一般民眾"可以安全駕駛的範圍內所做的限制;另一方面也反應出該路段的現況。要是安全過彎速度 40公里卻標示限速 100公理, 那才是標示不良 & 公務員怠惰。若是僅供 GP賽車級車神才可使用的專用道路,就算不限速也無所謂。在這事件上最無辜的是家屬,在這事件上幫不了什麼忙,也不要再去數落。
tansywen wrote: 一條路可以設計成這樣,這還叫專業啊? 新北大橋和聯大的山路是兩碼子的事不論新北大橋設計是否有問題聯合大學或其它山路本來就得依山區的地型興建沒有什麼設計不良的問題真要又直又寬那得要多少經費況且這條路已經算很平整了完全是學生年輕氣盛騎太快的問題
128_256_512 wrote:速限是針對"一般民眾"可以安全駕駛的範圍內所做的限制;另一方面也反應出該路段的現況。要是安全過彎速度 40公里卻標示限速 100公理, 那才是標示不良 & 公務員怠惰。 告訴你甚麼叫做「一般民眾」一般民眾可安全駕駛範圍內的速限,首先就是要先沒有速限、沒有取締,然後找出85分位來做為速限標準.我可以跟你保證這段路的85分位不會是40(或以下)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一般民眾可安全駕駛範圍內的速限,首先就是要先沒有速限、沒有取締,然後找出85分位來做為速限標準.我可以跟你保證這段路的85分位不會是40(或以下) 前面的舉例不是針對該路段,是泛指速限制定的考量。"安全"評估是要以 worst case 為主,用 best case 或 normal case 去做規範根本不對。 需考量合格的駕駛人員程度不一的狀況,車輛有高低不同的性能,當地環境與視野狀況,車流交通多寡,安全措施等都是在考慮之列。還有你定義的 "85分位" 老實說我真的不懂它字面上的意義? 是指 85%的人都可安全駕駛嗎?用一個"誇張"的諷喻 : 幼兒園旁有條行人陸橋且"沒有欄杆",因為99%的人都可以安全通過,所以這是條安全的陸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