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AP worte:看過影片之後覺得,今天是重機撞到衝出來小孩送醫急救引發論戰。如果是四輪撞到直接不用救了,然後不知道四輪嘴臉會怎麼護航? 例子超多阿然後就幾個人罵一罵蓋沒幾樓就沉到後面去了..........汽車撞死人的例子還少的了嗎??光看看葉少爺的 , 一次就幾個人自強炸隧道撞工程車的 , 也是一次幾個隨便舉就一堆......
freedomhome wrote:你的言論觀念全錯我本...(恕刪) 笑死 欸 拜託我笑到不能自己誰來幫我救一下這位仁兄他拿張菲打岳飛啊我的天尊重生命我尊重道路上每一條生命不是走了才來尊重活著的時候開始尊重不好嗎腦子不好使該有個限度。
kevin0923 wrote:我比較好奇的是,這樣子計算出來的數字能當作實質的證據嗎。..(恕刪) 如果現場有路況監視器拍到全程 會以公家的為主沒有的話 才會用事主自己的 然後將影片放入影像軟體格放 把時間計算的更精確距離當然不會用Google map 而是警察會用測距輪實際測量最終的結果是可以當作科學證據的
大家都發達 wrote:我剛剛也算了一下~~...(恕刪) 距離有了就在記錄器上面,誤差不會很大,時間雖然記錄當時沒有到秒以下,經過編輯軟體可以還原到30格的時間,誤差會更小,事件前6.33秒約行駛127.6公尺。
Andrew_SCM wrote:第139條 父母或監...(恕刪) 我想樓主分析的夠清楚,說明重機超速了。車子都不慢,不代表都超速,若超速是違法,不代表很多人違法,重機超速就正常或合法。住家在公路旁,不是住民的原罪。我想不是家長沒有告誡過小朋友,家長無法禁絕小孩子不上馬路,也無法亦步亦趨的陪伴小孩子過馬路,何況或有多個小孩,或家務纏身。意外發生,有多重原因,法官自會歸咎成份,不是拿一個"應"或"得"的概略規範,來斷定為事件的主要因素。重機或跑車車速可以跑很快這大家知道,但當到限速區仍須照速限行駛,這不止是交通規則,也是道德,因為人命關天,要尊重生命,懂嗎?
別討論了 ,車主已提供行車紀錄自保了 ,影片以新聞撥出了, 等 專業人士判斷誰錯較多~我是覺得都有錯 只是錯多錯少~~~~~~一般人都會認為死者為大一個小孩在你車前 2~4米突然衝出來 我個人認為沒有一個人煞的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