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放行車記錄器的影片檔,不確定樓主是不是龜車但在前方無車,卻又以比樓主快不少的速度從內線切到樓主車前快速離去以這樣的抓車距離,似乎有點針對樓主,也難怪被樓主以"惡行惡狀"形容而且沒打方向燈,應該檢舉不過,既然這種故意抓比較近的距離超車又不打方向燈,是屬惡行惡狀那很多以時速70KM/H,打了方向燈就要匯入均速90KM/H以上車流,或是快到交流道就要從內線以不到80KM/H硬往外車道切出去的,以上兩種無視後方車輛及車流速度的強行切換車道行為可以協助多檢舉一些嗎? 雖然他們有打方向燈,但他們的行為比惡行惡狀還嚴重根本是蓄意謀殺,可以的話不要以交通安全規則來罰,應該是以刑法來判吧但怎麼很少看到這種的被檢舉,為什麼?? 因為有打方向燈嗎?
他是真的違規--你檢舉就檢舉,公布車牌實在不是一個好舉動更何況樓主還用BMW去區分本錢多寡看完整串討論之後,以後看到違規的車,不論是不是國產車,是不是"甘苦人"的車,是不是機車,如果很閒就是檢舉相信警察不會因為你開的是不是國產車而少 500,1000另外,這樣有沒有侵犯到隱私,當你被告時就知道了我週遭有人告過,但他有沒有成功我不知道
wul0302 wrote:他是真的違規--你檢舉就檢舉,公布車牌實在不是一個好舉動更何況樓主還用BMW去區分本錢多寡看完整串討論之後,以後看到違規的車,不論是不是國產車,是不是"甘苦人"的車,是不是機車,如果很閒就是檢舉相信警察不會因為你開的是不是國產車而少 500,1000另外,這樣有沒有侵犯到隱私,當你被告時就知道了我週遭有人告過,但他有沒有成功我不知道 哪來的侵犯隱私!?樓上不是有人把條文都PO出來了!?那這樣路上所有掛有號碼的車牌不就都侵犯隱私!?
roward wrote:對於不打方向燈的人我覺得下面這齣短片講的很好也做的很好...(恕刪) 這影片很經典真的可以當作打方向燈的示範教材但男主角開的BMW是偷來的他才敢這樣撞那台不打方向燈又亂丟垃圾的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