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enk wrote:當警察就是一輩子都不能違規!! 你要不要試想如果一個違規慣犯是警察被抓包隔天的新聞版面是什麼?「知法犯法的公務人員吧啦吧啦」一定上爆料公社的!警察抓違規是維護交通職責所在,那檢舉魔人呢?為了交通?歐不不不不!這已經被戳破了,而且也有一些承認是為了爽為了檢舉而檢舉。
c.c.0110 wrote:你是說限速40的路段(恕刪) 哈哈哈哈哈!馬上打臉,不甘被打臉又改口路隊長,龜王,設陷阱開很慢,結果是照速限開自己無法守規矩就認為大家都沒辦法守規矩,然後就扯標誌標線設計有問題有問題就寫信或直接上門申訴,請願改啊!啥都不做就在這該該叫還是在這該該叫,然後要別人去做,撿現成的?
既然政府無作為造成檢舉歪風,該是反制檢舉魔人的時候,路上看到騎士安全帽有攝影機男生一律視為檢舉魔人!!(8成跑不掉)跟蹤檢舉這些也會違規的檢舉人!!讓他們體會被檢舉的感受!!「消滅檢舉魔人,人人有責!!」看海成花 wrote:而且也有一些承認是為了爽為了檢舉而檢舉。
icchenk wrote:既然政府無作為造成檢...(恕刪) 不不不...現在很多人都有行車記錄器,都快成為標配。但魔人大概只有1成吧。光我周圍10幾個二十多個就沒有一個是魔人,講1成我還有誇大,根本連1成都沒有。
樓主...黃線臨停有時段跟時限的喔!長時間停就進入停車格吧,都買汽車了還小氣巴拉的。貪小便宜結果就是這樣,現在知道花錢停車最便宜嗎?檢舉你的人還特別比了一個中指給你,看來你顧人怨喔?上網公布這個可恥的紀錄真是令人不齒。
宙王 wrote:......沒有檢舉就是鼓勵違規?我不知道你在鬼扯什麼^++^....(恕刪) 那看到闖紅燈,紅燈右轉,跨雙白線、雙黃線佔用機車停等區,逆向行駛,未打方向燈,並排臨停......等等,如何處置?打電話叫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