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002 wrote:
本來是有公權力的警察(恕刪)


有那種技術的美術不會去幹沒錢賺會倒賠的工

貼上去就好?這是瞧不起美術是吧?

車與路面要貼到自然不是你一句貼上去就好

考慮透視景深光線角度諸多因素,只為了讓違停被罰?

不需要,只要快門一按或影片上傳,啥都不需要多做

檢舉這種事~多花點力氣都覺得浪費,

如果沒妨礙到他人,也不會有人檢舉阿

總之~有異議要申訴,不過關就繳錢,簡單的很,01貼文也不會改變什麼事
你舉一個犯罪者個例子幹嗎?

有人拿菜刀砍人,所以菜刀刀不能用了?

檢舉歸檢舉,開單告發的是警察又不識檢舉人

要是檢舉人造假讓警察開錯單,這個刑責可不輕
造假的時間都可以多抓十幾台違停了

何必????!!!!
造假是偽造文書,沒利益的東西這樣搞損人不利己,這人一定不聰明。但是可以用別的方式造成他人的違規,例如用非常慢的速度,迫使他人用非正常方式的超車,停紅燈時突然按喇叭,讓前方車輛嚇一下跳,有很大的機率越線等等……,這也是目前交通法規,沒有獎金的原因之一。
神奇的邏輯

居然假設一個要先以犯罪為前提的情況,

既然都要犯罪了,那我直接把要檢舉的車打爆或是開大卡車來撞不就好了,還那麼費工幹嘛

樓主就那麼怕被檢舉是嗎?
你是不是才剛被檢舉停紅線過?

好好停車很難嗎?好好停車很難嗎?好好停車很難嗎?

別想一些有的沒的好嗎

有空想這個,不如去找停車位免得被檢舉
之前不就是有一位 檢舉吐痰的就是用這招
但紅線臨停不需這麼費心 太多了
john0002 wrote:
本來是有公權力的警察...(恕刪)
john0002 wrote:
本來是有公權力的警察...(恕刪)

這有刑法責任,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14
john0002 wrote:
本來是有公權力的警察(恕刪)


一樣要偽造文書, 為什麼不去騙個幾千萬, 要檢舉違停?
john0002 wrote:
我這篇只是要表達開單應該警察人員親力親為,不能單憑照片就罰款.
例如檢舉違章建築,工務局也會親自出來看一下才確認.
檢舉者應該是檢舉某區段常違停,叫警察出來開單,而不是警察收到照片就開單.
剪接只是誇張的說法.
發揮小小的邏輯思考......如果民眾電話打過去,下一分鐘警察就出現來開單;那誰會這麼閒去剪接影片、輸入資料、花費時間去檢舉?


john0002 wrote:
以上是個人看法.如不合您意請滑過.謝謝.
如果不同意見就要滑過......你要不要回你的FB去發表高見?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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