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執行怎麼不是講求科學數據,而是用民調當理由啊?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不是政府說句不限制行車速度就可以了, 道路維護水準, 緊急災害應變措施,都要能接得上.為了舒解國5塞車問題, 可以把北宜公路速限提高到90km/hr來分流嗎? 當然不可能, 掉到山下的人可能比到達目的地的人還多.同樣的,高速公路能不能開放重機, 應該先問我們的道路品質能讓重機安全的高速行駛嗎? 四散的胎皮, 凸出的道路反光鏡, 不時出現的坑洞, 連遊覽車變換車道都會因路面段差而翻車了, 那機車呢?我覺得是權責管理單位不想面對這些問題, 只要不開放, 事故不發生,工作就能順順利利了.
就法理而言 路權是平等的,不應區分紅黃白牌平面道路是否兩段式左轉...其實是仿效日本,然而臺灣卻以簡單的CC數來作為區分(學半套)能否上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應該以載具能穩定行駛的速度能作為立法依據至於行駛道德不良所產生的安全疑慮.....這是所有車種都會有的....單車也會...行人也會制裁方法才是有效遏止的手段...不應以此為由限制我個人不是很欣賞大部分重機......乃因眼睛所見大多是不守規矩的...因此普遍給人印象不佳即使如此...也不應以此當作反對理由但如果現行法規對路權的劃分有瑕疵.....也應該一併處理...不太贊成先紅牌 後黃牌..再白牌這種順序對的事就應一次處理到位....而非腳痛醫腳.....比較希望有交通方面的專家學者能就法規及實務面....來全面檢討現有交通法規提出來討論.....才知道該改正的地方......要等立法諸公自發性的修法.......還是夢周公比較實在
1.你覺得不公平這個你要跟車商反映~2.不會啊~我住台北上建國北接國一國三都超快~那會繞很遠?3.國三甲就算只有5.6公里還是國道~不會因為只有5.6公里就不是~法規也不會因為只有5.6公里就跟其他國道不同~有沒有違規或事故也不會因為5.6公里而有所影響~提只有5.6公里的意義在那?上去就下來了?所以國三甲全段都叫做交流道?這樣才是上去又下來了啊~4..國道主要是運輸,同體積下~機車運輸量未必會輸汽車~那來大勝重機?再說,扯超跑?那為啥沒有禁超跑上國道?01forever wrote:1.那是因為排氣量...(恕刪) 01forever wrote:1.那是因為排氣量...(恕刪)
jimme1222 wrote:如果是我能騎紅牌上國道一定找機會飆看看我的車極限在哪還有哪些地方要改不然爭取紅牌路權幹嘛?平常山路早就跑膩了好不容易拜託立委三讀通過當然要約車友比賽看誰的車性能好大家趕快支持重機上國道 想反串釣魚,我才不上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