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926分
文章編號:87135253
喬克叔叔 wrote:
這就是台灣法律奇怪的地方
撞死人賠得比撞殘人還少,什麼道理?
撞殘人除了一筆賠償外,還要被計算他的工作性質、月薪、往後的照護費用等等什麼的再加上去,所以普遍比一次給他死還要賠得多
那照這個邏輯,為何撞死人就不能比照辦理?
本人14樓就已經講了
問題就是在於此天價賠償
買保險也都只有一定的價格, 不會無限賠償到死
車禍的理賠卻是要賠到死?
既然要賠你到你死, 不如先讓你死一死
有些人無力負擔傷病殘家屬的長照費用
而直接狠下心殺死家屬的新聞也是時有所聞
不然為何政府要推長照2.0?
所以
大車為了賠比較少直接撞死人很訝異嗎?
邏輯上不合乎情與法, 但卻一點都不奇怪
但是
大多數人都是事不關己的態度在旁邊講風涼話比較厲害而已
而鮮少有人會去思考如何改善這個問題
罵一罵, 然後呢?
問題有解決嗎?
沒有
這就是台灣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