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違規請多多檢舉,微違規或故意陷罪的是否放下...


LeeKeySee wrote:
我快笑死
政府是沒有用心沒錯啦
但我看到情何以堪的好像都是守法的人而不是違規的人捏

政府作不到?看你投給怎樣的人啊,有怎樣的選民就有怎樣的政府啊.
政府為什麼消極處理違規?政府為什麼紅線改劃黃線?政府為什麼明明拓寬人行道還要挖掉人行道增設卸貨車位,機車格?
啊就選民要求啊!

還有,我檢舉別人不需要思考自己有沒有作好,因為這是法規賦予的權利.就像任何人不懂拍電影可是他從電影院看完電影出來可以說電影好爛,因為嘴巴是他的這是他的權利.
...(恕刪)

水喔
愛違規都是你的理由啦
你真的有載送老人殘障時被開單再說啦
真的有心守法~載送殘障老人都會去想到更合法更安全的方法
你用違規的方式載送殘障老人~造成交通堵塞且有發生意外的危機~根本是置老人的安全於不顧
根本是自己求迅速方便與自私而已
少在那邊用殘障老人當擋箭牌

A辣愛怕跑 wrote:
愛違規都是你的理由啦
你真的有載送老人殘障時被開單再說啦
真的有心守法~載送殘障老人都會去想到更合法更安全的方法
你用違規的方式載送殘障老人~造成交通堵塞且有發生意外的危機~根本是置老人的安全於不顧
根本是自己求迅速方便與自私而已
少在那邊用殘障老人當擋箭牌幫不了你...(恕刪)


接老人要違停...老人行動不便
接小孩要違停...小孩會被綁架
買便當要違停...不吃飯會死掉
上廁所要違停...不排泄會爆掉
吃火鍋要違停...不進補會掛掉
原來這樣就是未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受教了捏.



還有,我檢舉別人不需要思考自己有沒有作好,因為這是法規賦予的權利.就像任何人不懂拍電影可是他從電影院看完電影出來可以說電影好爛,因為嘴巴是他的這是他的權利.
==========================================
這是不對的,這是扭曲的思想.

ex:兒子犯了錯 爸爸大聲的斥喝,一會兒這個爸爸因某事不滿跑去罵奶奶...這是對的嗎?

你有權利 相對的你就必須盡義務,

警察(執法者)為什麼不能違法,就是因為他們在糾舉別人時才站得住腳.
yanyu_911 wrote:
ex:兒子犯了錯 爸爸大聲的斥喝,一會兒這個爸爸因某事不滿跑去罵奶奶...這是對的嗎?
你有權利 相對的你就必須盡義務,
警察(執法者)為什麼不能違法,就是因為他們在糾舉別人時才站得住腳....(恕刪)


難道因此兒子犯錯就不能斥喝了?

警察不小心犯了錯,那不就得開除
因為他警察(執法者)站不住腳了
yanyu_911 wrote:
還有,我檢舉別人不需要思考自己有沒有作好,因為這是法規賦予的權利.就像任何人不懂拍電影可是他從電影院看完電影出來可以說電影好爛,因為嘴巴是他的這是他的權利.
==========================================
這是不對的,這是扭曲的思想.

ex:兒子犯了錯 爸爸大聲的斥喝,一會兒這個爸爸因某事不滿跑去罵奶奶...這是對的嗎?

你有權利 相對的你就必須盡義務,

警察(執法者)為什麼不能違法,就是因為他們在糾舉別人時才站得住腳.
...(恕刪)

警察一定也有違規過啦
那他憑甚麼取締別人違規?

ex:
你小時候一定有說過謊 你憑甚麼叫兒子不能說謊?
你小時候一定有遲到過 你憑甚麼叫兒子不能遲到?
你小時候一定有頂嘴過 你憑甚麼叫兒子不能頂嘴?
笑死人

民眾憑什麼可以檢舉違規?
不憑什麼
憑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之1條而已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
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不管你有沒有違規過
你就是可以憑這條檢舉別人違規

要嗆別人違規過
憑甚麼檢舉別人違規的儘量嗆吧
這招已經老梗很久了
我還是天天檢舉阿

是阿
我是違規過阿
但次數絕對不到那些愛違規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萬分之一啦
20年來從來沒被民眾檢舉過啦
怎樣

舉個例子就好
市區限速40 開41 51就是違規
紅線臨停 接送家人朋友上下車就是違停
這兩個違規在台灣只要是人一定有犯過
別唬爛說自己沒有了啦

為什麼有人違停會被檢舉
有人違停從來沒被檢舉過?
因為有人紅線停了10分鐘20分鐘半小時一小時以上
有人紅線停了10秒鐘接了人就快離開
誰違停被檢舉的機率高?

老實說
檢舉沒獎金
還要花時間
沒幾個人那麼無聊想檢舉你啦
要不是違停的很誇張
誰理你阿

真是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喔

中和小黃 wrote:
難道因此兒子犯錯就不能斥喝了?

警察不小心犯了錯,那不就得開除
因為他警察(執法者)站不住腳了
...(恕刪)

照他們的邏輯
你只要有違規過
就不能檢舉別人違規呀

你要當過總統
才能罵總統呀
不然你怎麼知道當總統的辛苦?

隨便啦
嘴巴人臉上
話都隨人講
天天檢舉就對了啦

微違規來幾張




都很輕微啦
停併排跟黃網線而已啦
逆向+車道上 違停

害 老人與殘障人士 過不去 ~~ 險象環生

所有行人與車輛 都要因為他 跨越雙黃線繞過去

如果被撞死 夾死 那算誰的?

好厲害的微違規!






(停車位很難找耶..你們就不能多體諒嗎?..你最好這輩子都沒有違規過啦!)

yishuan1977 wrote:
我覺得交通亂一部分政府要負責,停車格不夠,車輛,機車沒有管制等等,,,

人口管制比較有用,人就是這麼多,需求也就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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