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阿橘 wrote:
只是會覺得很不公平 就是因為怕裝HID被開單才裝黃金但還是被凹開單 我真的很無奈!!...(恕刪)
可以向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
車主手冊應該還有留著吧?
上面應該有註明頭燈燈泡的形式規格,
如果形式規格符合,
頂多就是清光和黃金燈泡的差別而已,
應該不至於構成被開單取締的條件。
hjfrank wrote:
我記得市面上有些速克達的大燈的確是標準配備 H4 燈泡(60/55W, 12V),
品牌是 OSRAM 或 PHILIPS,
若張兄的愛車真是上述規格,
那他並沒有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