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義 wrote:
在未釐清誰對誰錯之前,沒人知曉???
>>>人死後,來燒柱香、關心喪家 如此而己
陋習而已~
...(恕刪)
可以多替別人想想嗎?向往生者上柱香或致電其家屬慰問不一定代表就是自己有錯,這不也是一件很基本的"人情世事"...
難道,已經撞死了個人這還不重要嗎?
我個人覺得喪家只是希望對方能有所表示而已,而非是所謂的陋習,既然汽車駕駛不覺得自己有行政上的疏失,但最少也有道義上的責任吧.....
試問大大今天如果去的是自己親友,而對方在事發後卻不聞不問,連通電話都沒打來,請問大大會燒香跟過往的親友說這沒關係也是應該的嗎?因為大大認為錯在親友身上,對方有權利也不必做這件事嗎?您也會認為是陋習不必嗎?
關於起義大大說的這一番話,對小弟來說真是當頭棒喝,想不到在這傳統的觀念中,竟會有如此不凡的言論,只能提醒大大一件事,不是每個家庭失去了某一位成員是無關痛癢的,關心傷亡家屬跟事件的對錯是沒有直接關係,只能說當自己遇到了才能知道那種感覺,我也誠心祝福各位網友,大家都平平安安的,不要再看到這樣的事件發生...
喪失親人的痛,不是發生在你我身上,是不能體會的,縱使有再多過去發生的案例及事主說明,也無法佐證本次事件的任何一個結果,一切就等樓主的報告出爐吧...
這次事件希望能圓滿解決及真相大白,還雙方一個公道,所以是不是能請各位向已過往的人給予祝禱呢~
另外,給這次雙方的事主一個安慰及鼓勵,等事情的結果出來,再請樓主向大家公布吧...
誠心祝禱樓主令弟早日安息,往生極樂...

當別人只會用嘴巴打字騎車時,
自己已在全台山道繞了幾個圈。
換句話說,跟轎車撞擊之後機車還騎了將近三秒才撞上公車....
所以若是機車未超速的話,那表示跟轎車撞擊之後人並未受重傷,而且還能繼續騎車...
會騎重車的人都是很愛車的,跟轎車撞擊之後,騎士聽到排氣變超大聲(因排氣管被撞掉)說不定還能回頭咒罵:"X的,撞掉我排氣管..."之類的,可能未注意已偏至對向車道....
而遊覽車也是有速度,假設也是70,那第一次撞擊發生時遊覽車還在距離第二撞擊點58公尺遠的地方
,假設當看到第一撞擊發生後0.5秒開始煞車(正常的煞車反應時間),而於第二撞擊點完全停止,因為現場似乎沒有被遊覽車拖行的跡象~~此時騎士發現已偏至對向車道立刻再煞車已來不及,直接撞上已停止的遊覽車....
所以轎車可能只是撞到排氣管,而且騎士並未失控,不然不可能還可以騎將近三秒...
也就是說,原來可能只是無人會受傷賠個修理費就了事的小碰撞,因為愛車心切沒注意已逆向而撞上對向車造成悲劇....
以上只是小弟純由警方圖面計算所得到的推論,實際情形是否如此不得而知....
Roger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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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方則是被開"未依車速保持距離"+"超越黃線"+"逆向行駛"三張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