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機車與同向汽車的車禍,騎士被車輪輾過

請自行閱讀法規
正確的左轉~至須"直行"至路口中心處~才能開始轉彎
別小看這個"直行"兩字
這個先"直行"~可是可以救機車一命的
因為在直行的路徑中~可以預判周遭車輛的真實動向
機車如果有按照法規~先"直行"至路口中心~再左轉的話
原則上是有充裕的時間與視線~做出防禦的動作~避免碰撞死亡
但習慣切西瓜無腦搶快的~不會在乎這些~當然~死的機率一定比較高
諸葛小花
01看久了 真的會感覺台灣交通沒救了[淚]
A辣愛怕跑
同感~~先保護自己性命好就好了~01大部分都是看笑話的~要改變別人真的很難
機車正確的左轉
是我畫橘線的路徑
直直走至對至"將來欲行橫向車道"之直角轉折處
才能轉彎的
按照這個路徑~基本上是有時間預判周遭車輛的怪異動作而做出防禦反應
是不可能發生車禍的
但是講這些~~愛切西瓜的人是聽不下去的



一堆人剛過停止線就隨意亂切~~死!!~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諸葛小花
明明好多切西瓜賣鴨蛋的案例了 看來大家都新聞看一看上路繼續切[笑]

wrote:水平線
可憐我89樓圖都畫好給你了,以你的智商還是看不懂,朽木不可雕耶,懶得理你...

你真的無法回到正常世界了
去吧! 水平線大神 快去創造新世界
到中心才能彎對你們這類族群來說太難了
我只求你們不要派太多人來台灣
台灣交通夠亂了 不要一直增加遊戲困難度
這遊戲是死了不能重生 你們這族群不會左轉
不要來路上當人肉導彈
機車切西瓜撞擊點. 離停止線只有五公尺. 點圖可放大較清晰





汽車直走, 機車不切西瓜的撞擊點應該如下圖, 離停止線有 16.5 + 紅色弧度 約共 20 公尺

波希米亞進行曲
現在已經是面子問題了, 凹這麼多篇, 臉被打這麼腫, 難道現在要承認你們打得對嗎?
諸葛小花
波希米亞進行曲他越講越讓人覺得他是西瓜大王誒 不知道是不是我錯覺[^++^]
A辣愛怕跑 wrote:
請自行閱讀法規
正確的左轉~至須"直行"至路口中心處~才能開始轉彎


來法條貼給你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1."直"行在哪裡??
2.如下圖 正常車 走橘線 還是紅線?

再胡扯亂講沒關係~~ 看你們幾個要鬧到什麼時候

路口左轉「切西瓜」 違規逆向易肇事
2023/3/6
【新北市訊】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111)年不依規定未達路口中心處即搶先左轉違規有1,184件;裁決處長李忠台提醒駕駛人,左轉時應行駛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以避免違規受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李忠台指出,日前有汽車駕駛人行經路口左轉時,未遵循行車導引線提早左轉,甚至於路口前提前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而被檢舉開罰;後來駕駛人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他說是因為要閃避機車,才會提前左轉,致後車輪超越雙黃線;案經法院勘驗影片判斷,該車提前於路口左轉且前後輪均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違規屬實,因此判決敗訴。

裁決處表示,駕駛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900元;倘於路口前提前轉彎又跨越雙黃線,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1,800元。

互相切西瓜. 互相傷害求進步? 好像很難





==





水平線 wrote: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1."直"行在哪裡??2.如下圖 正常車 走橘線 還是紅線?

看來你真的是西瓜大王無誤了
沒有引導線就是橘色 有就是紅色
你現在開始各種轉移焦點誒
這個路口沒有引導線
另外有延伸待轉的 路線又會跟紅色不同喔
但一樣有引導線照線走沒有線往前開到中心處等待
真的一路瞎扯還自稱老司機 你不害羞嗎?

有延伸的路線會變這樣
恐怖的南部人. 切西瓜是正常, 不切要怎麽轉

maya95 wrote:
互相切西瓜. 互相傷害求進步? 好像很難

我好像大概可以猜出他想說啥了
應該會說法規沒有說直行這兩個字
但是雙道左轉你不直行去中間再轉你們兩個就是互撞
只要外側提早打左影片畫面就會重演
再來應該他會說法規說占用來車道
他等等會說這樣雙道左轉 外側剪內側線是不違法的
簡單的說就是他認為 切西瓜在法規上沒有這條
今天這個路口我想怎麼轉就怎麼轉
只要有人撞到我就是撞到我的人的錯

但對我們來說對方不去中間再轉鬼切過來擋住我們車道我們都稱他是切西瓜 他現在就是文字遊戲
他心目中過了停止線他想怎樣就怎樣沒有規範
就算法規說要到中心處 他的中心處也跟人不同
且可能還是邊彎邊靠近中心處 真的是雙道左轉人肉炸彈一枚


圖可能有點糊 我看原圖就不是很清楚
不過講白話就是 沒有引導線的路口
內側會占用來車道沒錯 如果沒線直行到中心處 如圖所示

但雙道外側也就是這車禍機車那道 大神會跟你說他沒有占用來車道 他只是剪線不違法
maya95
開車安全第一. 高速公路最低速限60, 傾盆大雨用倒的或颱風你能保持60嗎? 警察會開你罰單嗎? 什麼都要條文化, 條文寫不完.
水平線
你的圖沒有分隔島,影片的有,轉的弧度不同,加上影片的路口非正十字,你無法證明死者機車他的角度未過中心線;我很清楚你們想表達的,但雖然死者機車轉彎前沒往左後方看後方車輛是否減速,觀念欠佳;但至少他沒違規
諸葛小花 wrote:
這個路口沒有引導線



影片路口沒有引導線

哪條法規規定只能直的騎過去再90度轉彎啦?

影片騎士想要跟引導線一樣彎過去不行唷? 哪條法規規定不行?

還在那邊扯什麼延伸線 到底現在是誰再扯東扯西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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